各县、区工信局,亳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
为加强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加快推进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第七批)市级绿色工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应满足《亳州市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基本条件。
二、各县区根据本地培育计划,按照《亳州市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推荐程序,遴选推荐绿色制造基础好、示范带动力强的企业,严格把关并择优推荐(每县区推荐企业不少于5家)。
三、为发挥绿色工厂节能降碳引领作用,申报企业能效水平原则上要接近或优于能效标杆水平或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且没有使用淘汰的落后生产设备(包括落后电机、落后变压器等);优先支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成效明显、积极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或零碳工厂创建相关工作、发布ESG报告的企业申报,有关情况应在推荐材料中予以充分说明。
四、申报企业要参照《亳州市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编制评价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可按照行业标准评价要求进行评价。
五、请各县区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市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市工信局将按程序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认定亳州市绿色工厂。
联系人:董永永 电话:5555880
附件:亳州市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