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科技局、铜陵经开区金融与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加快集聚产业人才的若干政策(试行)> 的通知》(铜办发〔2021〕17号)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度柔性引才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在铜陵市区域范围内注册的企业。 2.柔性合作对象应为铜陵市以外的高层次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 3.开展柔性合作的,需与对方签订工作合同,取得一定的合作成效。 二、申报年度及补贴标准 申报年度: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补贴标准:按照企业实付柔性人才计缴所得税劳务报酬30%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单个人才最高补贴10万元。 三、申报渠道 1.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电脑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铜陵分厅,进入“人才一体化服务平台”申报。网址:https://tl.ahzwfw.gov.cn/bog-bsdt-ds/static-ds/rcythfwpt.html 2.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可在手机端登录皖事通,进入“人才一体化服务平台”申报。 四、申报时间 2025年1月1日-2025年1月31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1.工作合同。 2.身份证明、学历学位或职称证明。 3.企业给付个人计缴所得税的劳务报酬(银行流水)。 4.人才引进后的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六、有关要求 县(区)及经开区科技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真正做到“应申尽申,应报尽报”,确保柔性引才补贴“应享尽享”。 联系电话:0562-2821255 联系人:李智景、薛金丽 铜陵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24日
各县区数据资源管理部门、铜陵经开区数据资源管理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铜陵市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铜数综〔2022〕9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铜陵市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铜陵市大数据企业申报范围 在铜陵市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主要从事大数据应用、服务、产品制造等有关数据处理活动且符合《实施细则》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的企业,具体包括: 1.从事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计算、可视化、共享、开放、交易、安全等服务类企业; 2.从事工业大数据、农业及水利大数据、金融大数据、教育大数据、医疗大数据、交通大数据、物流大数据、应急管理大数据、公安大数据、电力大数据、信用大数据、就业大数据、社保大数据、城市安全大数据等应用类企业; 3.从事数据收集、传输、存储、计算、安全等硬件设备以及相关智能化产品研发生产等制造类企业。 二、铜陵市大数据企业申报流程 1.企业自评。企业应对照《实施细则》进行自评,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附件1、附件2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县区初审。各县(区)数据资源部门对申报企业真实性进行核实。各县(区)数据资源部门重点核验企业填报数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初审未通过的向企业说明原因,初审通过的出具推荐意见(见附件3)并报送市数据资源局。 3.审查认定。市数据资源局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审查,结果在市数据资源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核查无问题的,由市数据资源局向企业颁发“铜陵市大数据企业证书”。对通过安徽省大数据企业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无需再提供申报材料,直接认定为铜陵市大数据企业。 三、注意事项 1.申报时间。各县(区)数据资源部门于11月30日前完成初审并将推荐企业名单(附件3)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数字经济发展科。 2.申报材料。企业申报材料按照附件1、附件2要求准备,并按照要求填报。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数据资源部门要组织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逾期不再受理。要严格按要求组织初审,对未认真履行初审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市数据资源局将视情况予以通报处理。 2.企业在申报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上报虚假数据、信息、材料等。 3.组织和参与培育认定的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接触的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4.铜陵市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坚持企业自愿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市数据资源局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相关培训、咨询和其它辅助工作。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不得变相收取费用,确保培育认定工作廉洁、规范、公正。 5.各县(区)数据资源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培育,对符合市大数据企业条件的企业要认真辅导其按照规定申报,对暂时达不到市大数据企业申报条件的企业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其培育指导并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对经认定的市大数据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兑现有关培育和奖补政策,促进企业不断做大做强。 附件: 1.铜陵市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 2.铜陵市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申报材料参考模板 3.铜陵市大数据企业推荐意见汇总表(模板) 2024年11月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730945415338.doc
县(区)科技局、铜陵经开区金融与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聚焦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最紧急、最紧迫”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提高揭榜挂帅类项目实施效能,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技术攻关和实现项目产业化目标。依据《铜陵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铜科〔2021〕35号)、《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的通知》(铜科〔2024〕48号)等要求,经榜单需求征集与发布、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揭榜申报、归口管理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现将2024年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计划予以下达。本次共下达项目9项,安排经费640万元。根据相关规定和年度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拨付进度。 各项目承担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认真填写《铜陵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任务书(2024年度)》(word模板在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tl.gov.cn/“专题专栏→下载事项”中下载),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盖章,连同与合作揭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或协议文本、已支付给合作揭榜单位的资金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附件材料(A4纸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5份于2024年12月31日前报送成果转化与平台建设科(联系电话:2832597)。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修订)》(铜政办〔2024〕5号)、《铜陵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铜科〔2021〕35号)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2024年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立项清单 铜陵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2024年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立项清单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牵头承担单位 合作揭榜单位 项目实施期限 归口管理部门 支持金额 (万元) 202401JB001 高端芯片制程用前驱体材料连续流合成产业化技术开发 铜陵安德科铭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工程大学 2024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铜陵经开区金融与科技局 80 202401JB002 面向冶炼高温环境的高效节能绝热材料应用技术研究 金隆铜业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4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60 202401JB003 用于极端高温环境下超薄耐高温耐高压纳米电子薄膜材料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安徽龙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工业大学 2024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铜官区科技局 80 202401JB004 数字孪生驱动的铜加工生产线质量预测与控制关键技术研究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铜陵学院 上海大学 2024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60 202401JB005 矩形(铜、铝)利兹线圈及线圈模组研究与应用 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国际应用超导中心 2024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铜陵经开区金融与科技局 100 202401JB006 高适应性激光温室气体在线监测装备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2024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铜官区科技局 80 202401JB007 新食品原料“牡丹籽”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及其新产品开发 铜陵凤丹种植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大学 2024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义安区科技局 60 202401JB008 高营养、低 GI 烘焙食品产业化关键技术研发 安徽兰客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江南大学 2024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义安区科技局 60 202401JB009 基于富钙水稻功能农业标准体系建设的关键技术研究 安徽省普济圩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大学 2024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郊区科技与工信局 60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实施细则》中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中所列要求和条件,已被认定为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不再参与评价。 二、组织实施 1、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 2、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核查,初审通过的向市工信局推荐,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扎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动员辖区企业参与评价,做好申报指导工作,各县区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情况将纳入市对县区考核。 2、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清单(附件3)提供佐证材料,每项佐证材料扫描为1个pdf文件,按清单顺序汇总整理后,压缩为1个压缩包上传(大小不超过300M),于10月18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并及时与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确认。 3、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评价标准,严格把关,逐项核实企业系统中上传的佐证材料,审核企业系统评分,查询核实企业信用,并按要求做好实地核查,于10月25日前将推荐行文及汇总表(附件2)报市工信局。 联系人:张也弛、王畅,联系电话:2824876 附件:1.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汇总表 2.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3.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 4.企业真实性申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铜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27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汇总表.doc 附件2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3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doc 附件4企业真实性申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doc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企业: 根据《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修订),现就申报2024年度铜陵市涉企知识产权项目奖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上年度涉企知识产权项目,包括: (一)被列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免申报); (二)经市知识产权局备案,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免申报); (三)开展专利托管的中介服务机构补助(免申报); (四)新获省级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机构认定奖励(免申报); (五)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利息补助项目(非免申报)。 二、申报截止时间 免申报项目:2024年10月8日,逾期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非免申报项目:2024年11月18日,逾期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报材料 (一)免申报类项目 登录铜陵市“政企通”平台提交申报信息。 (二)非免申报类项目 1.申报材料 a.办理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需填报《铜陵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项目奖补申报表》(附件)。以上项目申报表需要县区市场监管局盖章; b.营业执照或机构设立文件; c.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d.项目证明文件: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登记通知书及还本付息凭证(提供利息清单)。 以上材料查看原件,受理复印件。 2、其他说明 本次申报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利息补助项目,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且2024年11月15日前已还清本金及利息的利息补助。 四、受理方式 非免申报项目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各县(区)局于2024年11月18日前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服务科。 五、不予奖补申报情形 (一)不符合申报条件及奖补范围的; (二)未按规定填写项目申报表,提供材料不齐全的; (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违法行为黑名单的; (四)不得获得奖补的其他情形。 附件:铜陵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项目奖补申报表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3日 相关附件: 铜陵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项目补助申报表1726647140267.doc
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铜陵标准和计量建设,大力支持企业开展标准化和计量活动,根据《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修订)》规定,现就2024年度铜陵市标准和计量领域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上年度标准和计量领域项目,包括: 1.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免申报) 2.通过AAA级(含)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且被认定为标准创新型企业高级、中级、初级的企业项目;(免申报) 3.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对标达标平台发布的企业项目;(免申报) 4.获得“企业标准领跑者”荣誉的企业项目;(免申报) 5.通过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或示范项目;(免申报) 6.新获AAA级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免申报)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10月4日止,逾期未申报视为主动放弃政府奖补资金。 三、申报方式 申报网址:http://www.tlmqzj.com/ (铜陵市“政企通”平台,请复制网址至浏览器打开 )。本年度铜陵市标准和计量领域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均实行线上全流程无纸化、集中网上申报的方式。 四、申报材料 1.请申报主体登录铜陵市“政企通”平台,点击“兑现通”,在“政策库”中选择上述项目名称,选中后进入申报页面,按照申报系统中的有关提示要求提交申报信息,详情可参照附件1《技术标准和计量领域奖励政策线上申报指南》; 2.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按照《2024年度技术标准和计量奖励政策申报佐证材料汇总表》要求(见附件2),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五、申报要求 1.请各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申报工作,申报内容填写完整、真实的信息,不得有缺项; 2.上传的佐证材料必须完整、真实,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对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者上传虚假材料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奖励资格; 3、本年度标准和计量领域专项资金应由申请人直接申报,不接受中介代理提交专项资金申请材料,不设置中介代理的受理渠道。 附件: 附件1 技术标准和计量领域奖励政策线上申报指南 附件2 2024年度技术标准和计量奖励政策申报佐证材料汇总表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技术标准和计量领域奖励政策线上申报指南.docx 附件2 2024年度技术标准和计量奖励政策申报佐证材料汇总表.docx
各县(区)及铜陵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利用市内外科技资源,攻克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铜陵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铜政办〔2022〕4号)、《铜陵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铜科〔2021〕35号),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度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需求榜单 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关注领域和我市重点产业“ 最紧急 、最紧迫” 问题 ,广泛征集项目需求。我局对前期各县、区及归口管理单位推荐申报的技术需求进行形式审查,经专家论证形成2024年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榜单(详见附件1)。申报重大项目须完成所申报榜单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且项目申报内容可以高于发布榜单的考核指标。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条件和要求 1.以牵头企业联合国内外高校院所组成项目申报联合体,牵头企业为铜陵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项目牵头申报企业2023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须达到2%以上或2023年度研发投入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能力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投入和配套条件,且申报项目研发总投入中企业投入不低于60%。原则上应建有相关领域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或者应具备较为完备的科研基础条件,研发投入较高,财务状况较好。牵头申报企业性质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3.鼓励不同企业牵头申报同一个榜单内容,采取竞争方式予以立项。 4.适当放宽牵头申报单位市级以上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数量限制,并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得国家、省级和市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 5.牵头申报企业和主持人承担的市级以上研发计划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6.项目由多个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申报的,应明确1个牵头企业,由牵头企业与各合作企业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与分配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二)项目主持人条件和要求 7.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社会信用记录良好,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原则上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8.项目主持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9.项目主持人没有主持在研市级以上研发计划项目。同一个主持人仅限申报1个项目。 10.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三、申报流程 1.选择榜单。揭榜联合体结合自身优势,选择榜单任务,由牵头企业、合作企业与高校院所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按有关规定签订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 2.项目申报。揭榜联合体应尽快填写《铜陵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申报书(2024年度)》(见附件2),连同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等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起胶装成册(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下班前报送我局科技成果转化科,逾期不予受理。 3.评审立项。我局组织专家对揭榜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重点从揭榜方的研究基础与能力、解决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先进性、实施机制等方面,对照评分标准打分并提出立项建议。 四、申报材料 揭榜方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铜陵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申报书(2024年度)》; 2.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揭榜方项目负责人身份(外国人须提供永久居留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等证明材料; 4.牵头企业近3年获得的与榜单任务相关的重要奖项、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取得的专利成果、发表的重要论文及其他重要业绩(成果)等材料,每个类别提供材料均不超过3项。 5.牵头企业近三年科技研发活动及成果; 6.牵头企业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2023年度研发投入相关佐证材料(以企业2023年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中研发费用为准,统计部门“一套表”数据可做重要参考); 7.牵头企业、合作企业与高校院所签订的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因项目立项后还要签订项目任务书,提交正式协议或合同,本次申报提供的协议或合同只需牵头企业签字盖章,高校院所项目负责人签字即可; 8.申报要求中明确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支持方式 1.对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由市财政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牵头企业不低于100万元/项配套支持,牵头企业支付给高校院所的资金总额不得低于财政资助金额。 2.牵头企业支付给高校院所的首笔资金拨付证明作为市财政支持资金拨付的凭证之一,项目立项启动后,市财政首批拨付支持资金总额的60%,牵头企业支付给高校院所的首笔资金不得低于财政首批资金额度。剩余市财政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到位。 3.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立项日起算。 六、其他要求 1.揭榜方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所在县、区科技局及归口管理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揭榜方及项目负责人信用存在问题的,取消项目立项资格,依规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处理。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榜单.docx 铜陵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申报书.docx 科研诚信承诺书1724715609703.docx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的通知(铜科〔2024〕48号).pdf
各县(区)科技局、铜陵经开区金融与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奔着“最紧急”、“最紧迫”问题开展科技攻关,有针对性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难题,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强化企业在科技攻关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推动科技产业一体化发展,依据《铜陵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铜政办〔2022〕4号)、《铜陵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铜科〔2021〕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征集2024年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榜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需求榜单领域 按以下内容提出“卡脖子”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等重大技术需求榜单。 (1)《铜陵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铜政办〔2022〕4号)。专栏2:“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专项行动”支持领域和方向,在先进结构材料、集成电路与半导体、5G和大数据、高端装备、精细化工、资源环境、现代农业等领域。 (2)产业发展需求。事关铜陵市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战略布局的“最紧急”、“最紧迫”重大技术需求。 (3)技术需求评比结果运用。在2024年度铜陵市企事业技术需求评比中获得A等次的技术需求。 (4)已获得国家、省、市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技术需求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征集对象和条件 (一)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为全市企业(项目需求榜单提供方),是指提出重大技术需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二)征集条件 项目需求榜单除应符合市科技重大专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需求榜单应为聚焦制约我市产业或企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共性关键技术以及核心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2、项目需求榜单应包含明确的研究内容、成果形式、技术指标、预期效益、产权归属等,且尚未与其他单位签订研发合同或协议,未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 3、项目需求榜单研发总投入中企业投入不低于60%,市财政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发榜方支付给揭榜单位的费用总额。 4、项目需求榜单提供方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工作程序 1、项目征集。项目需求榜单提供方(企业)填报《铜陵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榜单申报书(2024年度)》,并与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起A4纸装订成册(一式3份),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于2024年8月23日前报送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科(铜陵市石城大道92号科技大厦七层),逾期不予受理。 2、榜单发布。我局将进行形式审查、项目查重和组织专家论证,择优遴选出“卡脖子”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的项目需求榜单,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后,通过市科技局官网、铜陵先锋网等向社会公开发布榜单公告,招引揭榜单位。 四、申报材料 1、《铜陵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榜单申报书(2024年度)》(见附件1); 2、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3、企业相关资质证明; 4、近三年科技研发活动及成果; 5、企业2023年度研发投入相关佐证材料(以企业2023年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中研发费用为准,统计部门“一套表”数据可做重要参考)。 五、支持方式 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需求,市科技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以无偿资助方式,给予揭榜方(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组成的项目申报联合体)不低于100万元/项配套支持,支持资金全部用于支付揭榜方(主要为高校院所)的项目研发费用。 铜陵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12日 相关附件: 附件1—铜陵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榜单申报书(2024年度).docx 附件2—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各有关单位;县区、经开区政策主管部门、财政局;有色公司: 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修订)等四个办法的通知》(铜政办〔2024〕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审核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审核类”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严格按照2024年度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审核类”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要求进行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单位应认真填报基本信息、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 (二)各县区、园区应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应享尽享; (三)各县区政策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审核; (四)市级各相关政策主管部门请于9月20日前将涉企系统比对通过、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信局产业规划科,市工信局汇总后会同市财政局报市政府审批。 附件:2024年度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审核类”项目申报指南 2024年8月8日 相关附件: 2024年度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审核类”项目申报指南.docx
各有关单位: 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修订)等四个办法的通知》(铜政办〔2024〕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免申即享”项目兑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范围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修订)等四个办法的通知》(铜政办〔2024〕5号)中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免申即享项目(详见附件)。 二、兑现流程 按照市民促局“铜陵政企通”云平台“政策兑现通”系统(http://www.tlmqzj.com/Index/#/)操作流程规定执行。 三、兑现时限 各相关政策主管部门请于8月31日前将涉企系统比对通过、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信局产业规划科,市工信局汇总后会同市财政局报市政府审批。 附件:2024年度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免申即享”项目资金兑现指南 2024年8月7日 相关附件: 2024年度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免申即享”项目资金兑现指南.docx
各县区数据资源管理部门: 为在各行业、各领域树立一批示范标杆,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4年铜陵市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须是在铜陵市境内注册登记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企业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各产业领域实施的数字化转型项目投资额(不包括土地、厂房、生产设备投资)须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须为2023年1月1日以后,并已实施完成; 三、申报材料 (一)县区数据资源管理部门推荐汇总表(附件1)。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三)《2024年铜陵市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2)。 (四)自行提供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企业已购置项目硬件和软件清单、购置发票(清单见附件3) 四、申报流程 (一)各申报主体应如实填写《2024年铜陵市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提交至所在县区数据资源管理部门。 (二)各县区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材料初审,符合条件的向市数据资源局予以推荐,于 2024 年5月31 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1,加盖印章)及申报书(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数字经济发展科。 (三)市数据资源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择优公布试点示范项目名单。 (四)获批试点示范项目的单位由市数据资源局予以授牌,并在申报市级相关财政资金支持或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项目工作中予以优先考虑。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客观、完整的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二)填报格式说明:请用A4幅面编辑,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GB_2312,单倍行距。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 3 号楷体GB_2312。 附件: 1.推荐汇总表 2.2024年铜陵市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3已购置硬件、软件清单 2024年5月13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实施细则》中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中所列要求和条件,已被认定为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不再参与评价。 二、组织实施 1、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 2、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核查,初审通过的向市工信局推荐,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动员辖区企业参与评价,做好申报指导工作,各县区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情况将纳入市对县区考核。 2、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清单(附件3)提供佐证材料,每项佐证材料扫描为1个pdf文件,按清单顺序汇总整理后,压缩为1个压缩包上传(大小不超过300M),于5月19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并及时与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确认。 3、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评价标准,严格把关,逐项核实企业系统中上传的佐证材料,审核企业系统评分,查询核实企业信用,并按要求做好实地核查,于5月21日前将推荐行文及汇总表(附件2)报市工信局。 附件:1.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汇总表 2.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3.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 4.企业真实性申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2024年5月1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汇总表 .docx 附件2 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docx 附件4 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docx
区属各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铜陵市委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铜发〔2016〕32号)、《中共铜官区委、铜官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铜官英才计划”全面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的实施意见》(区发〔2019〕18号)等规定,经研究,现就申报办理铜官区2024年度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第一批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申报主体为在铜陵市铜官区注册或经营并且纳税的企业;在铜陵市铜官区从事科研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户籍或实际居住在铜官区的个人。 申报项目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审批、认定或签约实施的。 二、申报事项及条款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与高校院所在铜联合开展技术项目开发补助 对企业与高校院所在铜联合开展技术项目开发的,按年度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金额的10%、最高25万元给予配套补助。 (三)专利权质押贷款利息补助 对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所发生的利息,按市补助资金的50%给予配套补助。 (四)获创新创业大赛奖励 对获得市级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业,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对进入省级创新创业大赛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业,分别奖励4万元、3万元、2万元。进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业,分别奖励8万元、6万元、4万元。以上奖励不重复计奖。 三、申请材料及要求 1. 所有申报事项均需填写“铜官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奖补项目申报表” (见附件)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申报与高校院所在铜联合开展技术项目开发补助事项,还需提供技术交易合同或协议、付费发票、银行对帐单等凭证。 3.申报专利权质押贷款利息补助事项,还需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及还本付息凭证。 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两份,需盖单位公章,申请奖励补助事项所涉及的文件、合同及证明材料,在提供复印件的同时,必须提供原件(现场审核结束后退还),否则不予受理。 四、报送时限及地点 申报表及附件证明材料A4纸打(复)印一式2份,于2024年2月8日前报送至区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节假日不受理。 受理地点:铜陵市铜官区政务中心大楼6楼6026办公室。 附件:铜官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奖补项目申报表 铜官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30日
为贯彻落实《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业铜都行动的通知》(铜政〔2022〕48号)和《关于开展 2023年度“创业安徽之星”遴选工作的通知》(皖创办〔2024〕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交流创业经验、宣传创业典型,营造鼓励创业、崇尚创业的浓厚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现就开展2023年度“创业铜都之星”暨2023年度“创业安徽之星”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2月2日 二、遴选对象及名额 面向我市范围内创业者,共评选10名“创业铜都之星”,其中高科技领域3名、“四新”经济领域3名、乡村振兴领域2名、其他领域2名,并从中择优推荐4名“创业安徽之星”。 三、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乐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创业,勇于创新。 (二)在法定就业年龄内,为创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原始股东,创办的企业在当地规模较大、影响较好,并稳定经营 1年以上且不超过10 年,2023 年营业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 (三)创办的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劳动关系和谐,无不良诚信记录,资产质量优良,具有清晰的商业模式,保持稳定健康发展,带动就业人数原则上不少于 50 人。 (四)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励志奋进精神和良好的个人品德,在当地社会形象较好,享有较高声誉,创业事迹具有典型性和可示范性。 四、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自愿申报、从下而上、逐级推荐、严格标准,科技含量高、四新“经济”型、突出“卡脖子”技术、带动就业能力强的优先推荐,在创业安徽大赛决赛中获金、银、铜奖或在《创业在安徽》节目中获得“最佳创业项目”的,且满足基本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推荐。 已获得以往年度“创业铜都之星”、“创业铜都优秀项目”、“创业安徽之星”的原则上不再推荐,同一年度内,与省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原则上不重复推荐。 五、遴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或相关单位推荐。申报的各类经营主体或推荐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参考资料清单见附件)。 (二) 市级审核。市创业铜都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报省创业办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专门人员负责遴选工作,结合具体情况,细化遴选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落实领导责任,确保遴选工作规范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遴选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创业政策,交流创业经验、宣传创业典型,营造鼓励创业、崇尚创业的浓厚氛围。 (三)严肃评审纪律。要严格按照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遴选。对于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资格,取消相应名额;对在推荐遴选中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于2024年2月2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以压缩文件格式发送至邮箱tlcytdbgs@126.com。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2日 相关附件: 附件(1)1706172637315.docx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省金融监管局《关于组织推荐安徽省独角兽(潜在)企业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通知要求,2024年1月23日前,将《安徽省独角兽(潜在)企业推荐信息表》(附件2)word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邮箱tlskjjgxk@163.com。 附件1:皖科企秘〔2024〕8号《关于组织推荐安徽省独角兽(潜在)企业的通知》 附件2:《安徽省独角兽(潜在)企业推荐信息表》 2024年1月15日 相关附件: 附件11705302298784.pdf 附件21705302296693.docx
各县(区)科技局、铜陵经开区金融与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聚焦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最紧急、最紧迫”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开展攻关,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依据《铜陵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铜政办〔2022〕4号)、《铜陵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铜科〔2021〕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铜陵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支持方式 1、市科技重大专项定向委托类 委托2023年我市获批的3个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和1个企业类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各牵头承担1项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每项支持金额50万元。 2、市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定向委托类 委托2023年我市获批的12个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的依托单位各牵头承担1项市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每项支持金额30万元。 3、市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高新领域类 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支持项目数量不超过20项,每项支持金额10-30万元。 4、市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农业领域类 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支持项目数量不超过15项,每项支持金额10-15万元。 5、市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社发领域类 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支持项目数量不超过33项(含卫生健康领域不予资金支持的项目20项),每项支持金额10-30万元(有资金支持的卫生健康领域10万元/项)。 二、申报范围与支持条件 1、在铜陵市区域范围内注册1年以上(2022年11月30日前注册),具备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事业单位。 2、项目原则上必须符合申报指南(见附件1)规定的领域和支持方向,市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市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起始日期均为2024年1月1日。 3、申报单位为企业的,2022年度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2%或2022年度研发投入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申报单位为纳入统计部门统计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三甲医院的,2022年度研发投入总额不低于200万元,其他科研及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研发投入材料。 4、2022年度社保为零或2021年度、2022年度连续两年企业所得税为零的企业原则上不得申报。因享受社保减、免、缓、退等政策导致2022年度社保为零的企业除外;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税收优惠政策导致企业所得税为零的企业除外。 5、项目申报单位应保障项目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其中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及其他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自筹资金应不低于项目研发总投入的50%;企业申报的项目自筹资金应不低于项目研发总投入的60%。 6、近三年内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项目单位(高等学校系指内设学院)和主持人不得申报。已获得市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7、项目主持人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5年12月31日后出生)。主持人原则上应为项目申报单位职工,如非申报单位职工,须与申报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每个申报项目仅限一个承担单位和一个项目主持人,个人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以上项目。 8、申报单位、法人、项目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列入实施联合惩戒限制期的责任主体不得申报。 9、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计划任务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计划任务书。 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上述申报范围和支持条件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同等条件下,与长三角大院大所产学研合作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优先立项;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牵头或参与实施的项目;前期已申报并被评为A、B类技术需求的项目优先立项。 三、项目推荐与报送方式 1、项目推荐 (1)市属有主管部门的申报单位由主管部门推荐,无主管部门的申报单位或市直单位自行推荐; (2)央属、省(部)属单位自行推荐; (3)其他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由县、区和铜陵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 各县(区)科技局、归口管理部门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组织推荐要严格对照条件,对同一申报类别的项目进行排序,公开透明规范,并接受监督。 2、报送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填写《铜陵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申报书A4纸打印与附件证明材料一起装订成册(一式2份)报送县(区)科技局或归口管理部门审签盖章,各县(区)科技局、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后统一集中报送至我局相关业务科室(地址:铜陵市石城大道92号科技大厦七层),报送材料包括:推荐函、推荐项目清单、项目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一式2份)。各县(区)科技局、归口管理部门统一集中报送时间为2024年1月11-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其中: 1月11日:铜官区、郊区、铜陵经开区; 1月12日:枞阳县、义安区、其他归口管理部门。 四、申报材料与装订顺序 1、铜陵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见附件2)。 2、附件证明材料(在申报书后插页附目录清单): (1)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3)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4)企业2022年度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5)企业2021年度、2022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0000和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规模以上企业2022年度研发活动统计表107-1表、107-2表。 (6)纳统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三甲医院2022年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事业单位调查表中的JG1-08表。 (7)项目主持人身份证(外国人须提供永久居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单位证明等,主持人非申报单位职工需提供与申报单位签订的正式聘用合同。 (8)有产学研合作的请提供与合作单位签订的项目技术合同或协议。 (9)近三年开展相关科技研发活动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证明材料。 (10)与单位基本情况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2023年12月14日 相关附件: 2023年度铜陵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 铜陵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docx 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为充分利用市内外科技资源,攻克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依据《铜陵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铜政办〔2022〕4号)、《铜陵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铜科〔2021〕35号),聚焦先进结构材料、集成电路与半导体、5G和大数据、高端装备、精细化工、人工智能、资源环境、现代农业等领域重大技术攻关需求,我局对前期各县、区及归口管理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技术需求进行形式审查,筛选形成2023年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榜单,现将榜单任务(详见附件1)及揭榜的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报说明 本批榜单围绕“大尺寸、高质量Nd:LuAG、Yb:LuAG晶体生长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等18项重大关键技术公开进行揭榜申报,力求解决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难题。 揭榜方为市内外有能力解决榜单任务的高校、科研院所或由高校、科研院所牵头与相关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组成的联合体。揭榜方与提出榜单任务单位(发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二、申报流程 1、选择榜单。请揭榜方结合自身优势,提出选择榜单任务,于2023年12月15日前与发榜方联系对接。发榜方结合自身需求,选择拟合作的揭榜方,并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按有关规定签订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 2、项目申报。发榜方确定好意向揭榜合作单位后,及时填写《铜陵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见附件2),连同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等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起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23年12月20日当天报送我局创新发展与资源配置管理科,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3、评审立项。我局组织专家对揭榜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重点从揭榜方的研究基础与能力、解决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先进性、实施机制等方面,对照评分标准打分并提出立项建议。 三、申报材料 发榜方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铜陵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 2、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揭榜方项目负责人身份(外国人须提供永久居留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等证明材料; 4、揭榜方近3年获得的与榜单任务相关的重要奖项、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取得的专利成果、发表的重要论文及其他重要业绩(成果)等材料,每个类别提供材料均不超过3项。 5、发榜方与揭榜方签订的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因项目立项后还要签订项目任务书,提交正式协议或合同,本次申报提供的协议或合同需发榜方签字盖章,揭榜方(含联合揭榜各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即可。 四、支持方式 1、对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由市财政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发榜方不低于100万元/项配套支持,发榜方支付给揭榜单位的资金总额不得低于财政资助金额。 2、发榜方支付给揭榜单位的首笔资金拨付证明作为市财政支持资金拨付的凭证之一,项目立项启动后,市财政首批拨付支持资金总额的60%,发榜方向揭榜方支付的首笔资金不得低于财政首批资金额度。剩余市财政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到位。 3、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2024年1月1日起算。 五、申报要求 1、发榜方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所在县、区科技局及归口管理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发榜方及项目负责人信用存在问题的,取消项目立项资格,依规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处理。 2、咨询联系方式: (1)对接揭榜请联系发榜方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见“榜单任务”附件1。 (2)与申报揭榜挂帅项目有关的事项请咨询市科技局创新发展与资源配置管理科,地址:铜陵市石城大道92号科技大厦七层。 铜陵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11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榜单任务.docx 附件2-铜陵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关于公布2023年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榜单任务的公告.pdf
县(区)科技局,铜陵经开区金融与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切实做好我市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摸底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2024年到期需重新认定企业及新申报企业。新申报企业重点关注规上工业企业、招商引资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等。 二、有关要求 1.县区科技部门应进一步压实工作职责,加强与招商、经信、税务等部门协调联动,仔细摸排辖区内到期重新认定企业及新申报企业。要求深入企业一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归集等基本情况。 2.对照《高新技术认定管理办法》有关高企认定基本条件,帮助企业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开展送政策、送服务进企业活动,切实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创新难题,提高申报质量。 3.拟申报企业认真填写《2024年度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摸底调查情况表》,报所在县区科技部门汇总,县区科技部门于2023年12月25日(周一)前将《汇总表》发送至邮箱tlskjjgxk@163.com。 2023年12月12日 相关附件: 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摸底调查的通知.docx
各县(区)科技局、铜陵经开区金融与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利用市内外科技资源,攻克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依据《铜陵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铜政办〔2022〕4号)、《铜陵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铜科〔2021〕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征集2023年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需求领域 聚焦先进结构材料、集成电路与半导体、5G和大数据、高端装备、精细化工、资源环境、现代农业及其他省市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提出“卡脖子”核心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等重大技术需求。 二、征集对象和条件 (一)征集对象 项目需求征集对象为发榜方,是指提出重大技术需求的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征集条件 发榜方(即项目需求申报单位)除应符合市科技重大专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需求应为聚焦制约我市产业或企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共性关键技术以及核心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2、项目需求应包含明确的成果形式、技术指标、预期完成时限、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且尚未与其他单位签订研发合同或协议,未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 3、项目需求研发总投入中企业投入不低于60%,市财政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发榜方支付给揭榜单位的费用总额。 4、发榜方2022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须达到2%以上或2022年度研发投入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能力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投入和配套条件。 5、发榜方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工作程序 1、项目征集。发榜方填报《铜陵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申报书(2023年度)》(见附件1),并与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起A4纸装订成册(一式2份),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于2023年12月8日(9:00—17:00)报送市科技局创新发展与资源配置管理科(铜陵市石城大道92号科技大厦七层),逾期不予受理。 2、榜单发布。我局将视需求征集的数量情况对项目需求进行形式审查或牵头组织专家论证,择优遴选出影响力大、公益性强、应用面广的项目需求,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后,通过市科技局官网、铜陵先锋网等向社会公开发布榜单公告,招引揭榜单位。 四、申报材料 1、《铜陵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申报书(2023年度)》; 2、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3、企业相关资质证明; 4、近三年科技研发活动及成果; 5、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6、企业2022年度研发投入相关佐证材料(以企业2022年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中研发费用为准,统计部门“一套表”数据可做重要参考)。 五、支持方式 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需求,市财政以无偿资助方式,给予发榜方不低于100万元/项配套支持,支持资金全部用于支付揭榜单位(主要为大院大所)的项目费用。入选榜单公告但未获得立项支持的项目需求,可以继续申报2023年度其他类别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12月上旬印发)。已参加我市2023年度第一批企事业技术需求评比且获得A等次的项目需求优先入选榜单公告。 铜陵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9日 相关附件: 铜陵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申报书(2023年度).doc 科研诚信承诺书.doc
各有关单位、县(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现启动2023年度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铜陵市企业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且2023年7月1日后已还清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本金及利息的企业。 二、申报要求 各符合申报条件企业按一个贷款周期企业实际支付利息总额10%,最高10万元申请贴息补助。申报企业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报所在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不再受理。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申报材料 需提供《铜陵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项目补助申报表》、《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商标专用权登记通知书》及还本付息凭证(提供利息清单)。 附件:铜陵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项目补助申报表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6日 相关附件: 铜陵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项目补助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