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2022年修订稿)(铜经信中小企〔2022〕45号)的规定,现就开展2021年度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企业申报2021年度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铜经信中小企〔2022〕45号文件规定为准,并对以下事项予以明确: 1、企业注册时间须在2021年1月1日之前。 2、企业2021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年实缴税金及社保缴纳额之和15万元(含)以上。 3、已获得2013至2020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不可再次申报,已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不可申报。 4、成长培育库企业以《关于公布2022年度铜陵市中小企业成长培育入库企业名单的通知》(铜经信中小企函〔2022〕9号)文件为准。 5、招商引资企业主营产品落户铜陵前已获得的相关荣誉视同有效。 6、专项指标得分项同一项目称号以最高级别计分。 二、认定数量 以竞争性方式共认定不超过30户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申报及认定程序 2021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采取书面申报形式。 1、申报企业填写《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3)连同申报所需附件资料(附件2)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其所属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将符合申报条件企业正式行文推荐;对推荐企业的2020年1月1日以来是否存在生产死亡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申报时未被移除和其他违法违规处罚事项进行核查,核查结果随文报送。 3、市经信局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分办法》(附件1)进行评审打分,并按照竞争性要求择优推荐,经过市经信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经公示,最终确定认定企业名单。 四、申报要求和时间 1、企业需如实填报和提供申请资料,如发现虚报、谎报等行为,取消该企业2022年度市经信局系统内一切有关资金支持的申报资格。 2、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2022年4月9日前将申报企业资料及推荐函统一报送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分办法 2、2021年度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所需附件资料 3、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2022年3月17日
1各县(区)科技局、铜陵经开区金融与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利用市内外科技资源,攻克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根据《铜陵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铜科〔2021〕35号),现就征集2021年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需求领域 聚焦先进结构材料、集成电路与半导体、高端装备制造、精细化工、资源综合利用等传统产业高端环节和新兴产业核心环节,提出“卡脖子”核心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等重大技术需求。 二、征集对象和条件 (一)征集对象 项目需求征集对象为发榜方,是指提出重大技术需求的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征集条件 发榜方(即项目需求申报单位)除应符合市科技重大专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需求应为聚焦制约我市产业或企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共性关键技术以及核心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2、项目需求应包含明确的成果形式、技术指标、预期完成时限、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且尚未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未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 3、项目需求研发总投入不低于500万元,其中支付给揭榜单位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万元。 4、发榜方2020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须达到2%以上,有能力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投入和配套条件。 5、发榜方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工作程序 1、项目征集。发榜方填报《铜陵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申报书(2021年度)》(见附件1),并与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起装订成册(一式2份),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于2021年11月16日(9:00—17:00)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铜陵市铜官区湖东路666号)市科技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2、榜单发布。市科技局牵头组织专家,对项目需求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论证,择优遴选出影响力大、公益性强、应用面广的项目需求,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后,通过市科技局官网、铜陵先锋网等向社会公开发榜,招引揭榜单位。 四、申报材料 1、《铜陵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申报书》; 2、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3、企业相关资质证明; 4、近三年科技研发活动及成果; 5、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6、企业2020年度研发投入相关佐证材料(以企业2020年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中研发费用为准,统计部门数据可做重要参考); 7、2019、2020年所得税为零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及企业纳税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五、支持方式 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市财政以无偿资助方式,给予发榜方不低于100万元/项配套支持。市财政资助原则上不超过发榜方支付给揭榜单位的资金总额。 附件: 1、铜陵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申报书 2、科研诚信承诺书
各县(区)科技局、铜陵经开区金科局、郊区科经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科技型小微企业自主创新,加快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首张 订单和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铜政办〔2021〕11号)相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度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条件 1.申报企业为依法在我市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信用记录,拥有核心知识产权,且在某一领域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2.上年度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3.上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 二、产品条件 1.产业方向明确。重点为新材料、集成电路与半导体、5G与大数据、新型电子元器件、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符合高新技术领域的创新产品。 2.技术创新明显。产品涉及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有较大突破;或者应用新的技术和设计方法,对原有产品进行改进,性能指标有较大提升。 3.知识产权明晰。产品及相关技术应获得国家授权并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新药证书、临床研究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动植物新品种、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 4.转化应用成熟。已完成中试,能够批量生产的样品原型、原机或小批量试制并经用户试用的产品。通过具有相应国家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的检测、评估,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或检测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和需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和强制性产品认证。 5.市场潜力显著。首次投放市场,尚未具备市场竞争力,但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对相关上下游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近2年,已获批国家、省、市首台套重大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安徽省工业精品、安徽省新产品的产品;已列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并通过项目验收的产品,企业符合申报条件,自愿申请,可直接认定为创新产品。 三、申报材料 申报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认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认定申报书(附件1); 2.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4.其他相关材料(如知识产权证书、用户试用报告、权威机构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等)。 5.承诺书(附件2)。 四、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申报单位本着实事求是原则,认定填写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报送至所在县区科技部门。材料装订要求:以认定申报书第一页作为封面,按照材料清单顺序胶装成册,建议编制目录清单,A4纸双面打印。 2.县区推荐。县区科技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1年9月17日将纸质推荐函、2021年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各1份),统一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51号科技局窗口。 市科技部门受理申请后,将按照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产品纳入创新产品认定名单。 相关附件内容包括: 1.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认定申报书 2.承诺书 3. 2021年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推荐项目汇总 2021年8月30日
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2020年修订稿)(铜经信中小企〔2020〕54号)的规定,现就开展2020年度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企业申报2020年度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按照铜经信中小企〔2020〕54号文件规定为准,并对以下事项予以明确: 1、企业注册时间须在2020年1月1日之前。 2、企业2020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以会计师事务所鉴定盖章后的会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为准)。 3、实际缴纳入库税金在10万元(含)以上(由市经信局统一向市税务局函询并以税务局反馈的实缴税金为准)。 4、已获得2013至2019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不可再次申报,已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不可申报。 5、梯度培育库企业以《关于公布第三批铜陵市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入库企业名单的通知》(铜经信中小企函〔2021〕45号)文件为准。 6、招商引资企业主营产品落户铜陵前已获得的相关荣誉视同有效。 7、专项指标得分项同一项目称号以最高级别计分。 二、认定数量 以竞争性方式共认定不超过30户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申报及认定程序 2020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采取书面申报形式。 1、申报企业填写《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3)连同申报所需附件资料(附件2)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其所属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将符合申报条件企业正式行文推荐;对推荐企业的2019年1月1日以来是否存在生产死亡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严重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失信行为并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其他违法违规处罚事项进行核查,核查结果随文报送。 3、市经信局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符合申报条件 的企业按照《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分办法》(附件1)进行评审打分,并按照竞争性要求择优推荐,经过市经信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经公示,最终确定认定企业名单。 四、申报要求和时间 1、企业需如实填报和提供申请资料,如发现虚报、谎报等行为,取消该企业2021年度市经信局系统内一切有关资金支持的申报资格。 2、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2021年4月16日前将申报企业资料及推荐函统一报送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分办法 2.2020年度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所需附件资料 3.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附件1: 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分办法 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分实行百分制,其中:共性指标50分,专项指标50分。将共性指标和专项指标分别按以下办法进行评分后,相加所得即总得分。 (一)共性指标评分办法: 1、分值设定 共性指标50分,其中:基础起评分30分;竞争性指标20分。竞争性指标分两项指标评分,营业收入指标占50%(即10分),实缴税金占50%(即10分)。 2、评分办法 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营业收入、实缴税金两项指标的获基础起评分,竞争性两项指标分别按功效系数法进行计算出得分后,相加得分与基础起评分合成即为该企业共性指标得分。 (二)专项指标评分办法: 1、分值设定 专项指标50分,分八项指标评分,其中:企业发展战略专一化、产业链分工专业化两项指标各5分;研发精深化、管理精细化、技术创新化、产品新颖化四项指标各7分;产品品牌化、工艺独特化两项指标各6分。将企业八项指标分别计算出得分后,相加即为该企业专项指标得分。 2、评分办法 企业发展战略专一化:主导产品产量达到列入统计的全市主要产品产量10%的 3分,每提高5%加1分,5分封顶;(以统计局公布的全市主要工业产品种类为限) 产业链分工专业化:成为世界五百强、全国五百强企业供应商得5分,成为全省百强企业供应商得3分;各项可累加,5分封顶(以企业获得供应商资质证、牌及提供的所供应企业相关荣誉证明为准) 研发精深化:国家级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研发机构)得7分;省级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研发机构)得4分,市级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研发机构)得2分;经审计的企业R&D达到2%得3分,每超过0.5百分点加1分;各项可累加,7分封顶;(以有效期内的荣誉证、牌为准,R&D投入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管理费用中列支金额或审计报告中加盖审计章的研发费用金额为准) 管理精细化:企业(产品)通过国际机构认证的7分,国内机构认证的4分;企业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7分;制(修)订并发布国家行业标准的7分,申报国家行业标准立项的4分,被省经信厅认定为省级标准化示范企业的3分;企业获得全市非公企业服务型党组织三星级称号的1分,四星级称号的2分,五星级称号的3分;各项可累加,7分封顶;(以有效期内的证书、文件为准) 产品品牌化:中国驰名商标6分;中国名牌产品6分,省级名牌产品3分;国家级质量奖6分,省级质量奖3分;国家工业精品6分,省工业精品3分,各项可累加,6分封顶;(以有效期内的证书、文件、证牌为准) 工艺独特化: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1项3分,每多1项加1分;实用新型专利技术5项3分,每多1项加0.5分;两项可累加,6分封顶;(以正式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为准) 技术创新化: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7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企业)4分;铜陵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分;各项可累加,7分封顶;(以正式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为准) 产品新颖化:国家级新产品1项7分,省级新产品1项4分,每多1项加2分,市级新产品1项2分,每多1项加1分;国家级首家研制开发的成套、单机装备及关键部件产品7分,省级首家研制开发的成套、单机装备及关键部件产品4分,市级首家研制开发的成套、单机装备及关键部件产品2分;各项可累加,7分封顶。(以有效期内证书为准) 附件2: 2020年度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所需附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报表中涉及营业收入、研发费用等得分项数据需加盖会计事务所章); 3、企业获得荣誉证明; 4、企业具备专、精、特、新特征证明。 附件3: 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所属行业 所在 县(区) 注册资本 (万元) 法人代表及电话 基本 开户行 注册时间 年 月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作用 QQ号 电子信箱 二、企业获得的荣誉(企业荣誉如不够填,可另附页) 获得的荣誉名称 授予部门 授予时间 1、 2、 3、 4、 5、 6、 三、企业近二年主要经济指标 指标名称 2019年 2020年 资产总额(万元) 资产负债率(%) 营业收入(万元) 实缴税金(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研发费用(万元) 四、专精特新方向及理由 方向 □ “专” □“精” □“特” □“新” (可复选) 理由 专: 精: 特: 新: 五、申请企业真实性声明 企业法人代表承诺:此申报表中所填内容及附件均真实、合法、有效。若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县区经济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