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的意见》(六政办〔2020〕12号),充分发挥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现组织申报2021年六安市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项目纳入《2021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项目库》,已竣工投产,并取得了相应的技改效果。
2.项目应在高端化、智能化、信息化、自动化、绿色化、创新化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原则上各县区每个类型只推荐1个项目。
二、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单位填报《六安市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申报表》(附件1)、《企业承诺书》(附件2),并按照《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提供相关材料。
2.各县区经信部门根据《六安市技术改造示范项目认定办法》(附件4),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于9月8日前行文报市经信局项目投资科(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附件:
1.六安市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申报表
2.企业承诺书
3.申报材料清单
4.《六安市技术改造示范项目认定办法》
附件1-项目申报表.xls附件2-企业承诺书.doc附件3-申报材料清单.doc附件4-《六安市技术改造示范项目认定办法》.pdf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