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商务部分)》(合商法〔2021〕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合肥市促进消费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合商法〔2021〕73号)文件要求,现开始组织2021年支持商务发展(服务外包)政策条款申报兑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实行网上申报。企业申报主体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完成注册后,订阅申报通知,在申报通知板块中查找需要申报通知,进入后参照申报材料要求,准备相应材料电子版,上传申报材料。),关注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
(二)申报时间
2022年2月22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分配的用户名登录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后,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将经单位盖章的纸质材料一式2份送至市商务局。逾期没有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条款及申报资料
鼓励服务外包在岸、离岸业务规模发展
具体内容:(一)对年服务外包在岸执行额超过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8000万美元,且增速超过20%的服务外包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45万元、60万元的奖励。(二)对年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超过1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且增速超过20%的服务外包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45万元、60万元的奖励。
以上2条不同时享受。
申报条件:1.企业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系统(以下简称商务部业务系统)中注册(备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也可申报);2.申报第(1)条服务外包在岸执行额奖励的企业,当年度在岸执行额超过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8000万美元,且增速超过20%;申报第(2)条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奖励的企业,当年度离岸执行额超过1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且增速超过20%;3.申报企业执行额均以商务部业务系统核准的为准;4.上年度商务部业务系统核准的执行额为0或当年度在商务部业务系统中新注册的申报企业,当年度执行额增速视同超过20%。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1);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4.其他资料:申报单位2021年度、2020年度在商务部业务系统核准的中服务外包执行数据截图(由系统管理端截取)、执行额数据和增速情况的文字说明。
申报途径: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2份)。
负责处室:市商务局重点处,63538674。
三、其它说明
(一)相关要求以《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商务部分)》(合商法〔2021〕40号)和《合肥市促进消费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合商运〔2021〕73号)文件精神为准。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做到企业应知尽知,应报尽报。
附件:
1.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请表
2.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合肥市商务局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