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广大企事业单位:
2021年12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合肥市鼓励企事业单位提标改造污染治理设施奖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1年12月31日正式施行。根据《办法》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合肥市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财政资金奖补,奖补额度最高可达项目污染治理投资的50%。
目前,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各单位认真对照《办法》(附件1)中的奖补范围、申报要求梳理当前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准备好相关材料,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财政部门进行申报。申报窗口常年开放,2022年第一批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1月19日,超出时限则纳入下一批次,请各单位合理安排申报时间。
各县(市)区、开发区项目申报联系人:
附件:1.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鼓励企事业单位提标改造污染治理设施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合环〔2021〕232号)
2.
政策解读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