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
《长丰县“强产业、强建设、强品质”三强攻坚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壮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和规模,引导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促进我县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
入库详情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中小企业,方可申请入库:
1.在长丰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工业企业以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与我县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其中,
制造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以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500万以上。
2.我县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省内或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
3.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位居省内或者国内前列,
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50%以上。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企业的
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5.未获得市级以上“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入库:
1.近两年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有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3.有其他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或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有关要求
请各乡镇、双凤经开区高度重视,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入库,对顺利入库的企业,将精准帮扶,优先推荐申报“专精特新”企业、优质小微企业等政策项目。
请
于6月15日前,将企业基本情况表和工作负责人名单,报县经信局。
长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