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定期报送重大科技成果的通知》要求,定期报送合肥市重大科技成果。现征集高新技术企业重大科技成果。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认真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填报并汇总上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成果应具备条件
1、主要包括重大基础研究成果、重大关键技术和重大产业化成果。
2、成果要求技术水平达到国外国内领先、打破垄断封锁、填补空白或具有重大应用价值。
3、成果不涉密,或经过脱密处理。
二、工作要求
1、请高新技术企业在2021年2月3日前,将合肥市重大科技成果征集表(附件1)的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档发至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指定邮箱。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根据合肥市重大成果征集表(附件1),开展2020年度重大科技成果第一次征集工作,并于2021年2月5日前,将合肥市重大科技成果汇总表(附件2)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档报送市局高新处。
2、建立成果报送常态机制。高新技术企业每月1日前向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指定邮箱报送上月重大科技成果征集表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档。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每月3日前向市局高新处指定邮箱报送上月重大科技成果汇总表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