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春节前后企业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按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的原则,制定我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留工稳产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经摸排,截至目前,全区28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拥有员工(含劳务派遣)约12万人,省外员工约2.15万人,省外员工春节返乡流动后将对我区节后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带来巨大压力。
1.落实包保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向企业宣传省、市、区各项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发放《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大企业员工朋友们的一封信》(见附件),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包保工作。(牵头单位:各包保单位)
2.发放留工稳产津贴。对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户籍地在省外的员工,鼓励其春节期间留在合肥,并对在岗参与生产、培训的省外留肥的员工(留肥人员占全部省外人员比例不低于30%)给予一次性2000元津贴。各企业要参照制定本企业留工稳产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并在法定的加班工资等补贴基础上额外给予省外留肥员工不低于500元/人的配套津贴。(牵头单位:经贸发展局、人事劳动局、财政局)
留工稳产津贴由在经开区内注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一进行申报,资金经审核公示后拨付至企业,并由企业应在收到资金后3个自然日内发放至员工个人。
留工稳产津贴分两阶段发放,第一阶段于春节前预拨50%(1000元/人),申报时间为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月25日,逾期没有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第二阶段于春节后核拨剩余50%(1000元/人),申报时间为2021年2月18日至2月23日,第一阶段没有申报的企业不再受理,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第一阶段,企业将申报资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包保小组受理,由包保小组现场初审签字确认后,交区经贸发展局汇总复审后报区人事劳动局,区人事劳动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评审小组进行审定。审定完成报管委会审批通过后,将预拨资金拨付至企业账号,并由企业在3个自然日内拨付至员工个人。
第二阶段,企业将申报资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包保小组受理,由包保小组现场初审签字确认后,交区经贸发展局汇总复审后报区人事劳动局,区人事劳动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评审小组进行终审,审核结果在经开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报管委会审批通过后,将剩余资金拨付至企业账号,并由企业在3个自然日内拨付至员工个人。
政策资金申报流程图
第一阶段:
1.企业留工稳产实施方案;
2.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留工稳产政策预拨资金申请表;
3.营业执照;
4.省外员工花名册;
5.省外员工社保信息或其他用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和企业共同出具的用工证明、实习单位和企业共同出具的用工证明);
6. 2021年春节期间省外留肥员工汇总表;
7.省外留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8.申请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留工稳产政策预拨资金承诺书。
第二阶段:
1.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留工稳产政策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2021年春节期间省外留肥员工汇总表;
4.省外留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2月18日、2月27日在国务院客户端提交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打印件);
5.省外留肥员工社保信息或其他用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和企业共同出具的用工证明、实习单位和企业共同出具的用工证明);
6.申请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留工稳产政策资金承诺书。
上述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复印无效。
区经贸发展局、人事劳动局负责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政策条款进行解释,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1.因企业疫情防控不到位或违法违规,产生重大事故、造成群体性上访或其他恶劣影响的;
2.申报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的,取消申报资格的同时,3年内不得申报财政扶持资金,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并对外公开相关违规信息,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方案中所涉及的春节期间指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26日,享受留工稳产津贴的省外留肥人员指一线工人。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留工稳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包保责任,严控我区疫情传播风险,巩固我区疫情防控成果,确保企业疫情防控与稳工稳产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