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六安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根据《六安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六政办秘〔2021〕144号)(附件1)和前期研究课题征集情况,现组织开展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情况 根据前期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课题征集情况,经论证,首批选择6个研究方向作为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榜单,具体见《六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首批榜单》(附件2)。申报单位按照附件2所列的榜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主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申报条件 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及项目申报单位须符合《六安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信用记录良好。申报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申报项目。 三、申报程序 1.注册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六安市科技管理服务平台 (http://60.173.176.50:8000/stplan/index.jsp)进行填 报,如实完整填写有关基本信息,上传《六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模版见附件3)等相关附件材料。系统网上申报开放时间:2022年1月11日8:00,关闭时间:2022年2月18日17:30。申报单位对填报信息、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属于县区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须经所属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后方可申报。 2.审核推荐。市科技局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于2022年2月21日前,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审核。各县区推荐函、各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经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22年2月21日前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无差别综合窗口。 附件: 1.《六安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六政办秘〔2021〕144号) 2.六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首批榜单 3.六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 六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10日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鼓励发明创造,激发创新活力,促进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专利奖评奖办法》,现就开展第九届安徽省专利奖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或个人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或者常驻的专利权人; (二)申报专利为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且该专利权有效、稳定、无权属纠纷; (三)该专利创新性强、技术和设计水平高,已经在安徽省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该专利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中国外观设计奖、省专利奖、省外观设计奖。 二、申报程序 安徽省专利奖采取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供纸件。申报单位登陆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网站,点击安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资源平台―项目申报(或直接登录申报平台网址http://39.145.4.17:8088/zlsb/)。进行注册后登录系统,按要求逐项填写安徽省专利奖申报书、上传附件材料(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专利公告文本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PDF文档或者JPG图片格式)。 三、申报推荐时间 (一)申报时间:2021年12月29日-2022年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推荐时间:2022年2月11日-2022年2月2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安徽省专利奖申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定申报重点,及时通知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利权人参与申报,扩大申报项目覆盖面,同时认真做好申报项目初审工作,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将高价值专利推出来。 (二)各推荐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所推荐的申报项目及材料真实性的审核工作。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市场需求和效益为前提,优先推荐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要主动对标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运用水平,重点推荐属于本地区主导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水平高,市场化程度和经济效益好的专利项目。请提供推荐单位联络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箱。 (三)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坚持公平公正,认真审核把关,按时按质完成本届专利奖的评选工作。严格责任、严肃纪律,对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3日
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快重大项目落地实施,促进工业投资稳定增长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编制安徽省2022年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向计划的项目范围 2022年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项目范围包括: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技术创新,绿色制造、民营经济提升、装备工业、汽车产业、船舶工业、民爆行业建设、电子信息制造业、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A业融合,工业互联网、非煤矿山建设、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等共14类项目。 (一)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项目。 2022年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项目包括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语音及软件、智能家电(居)、新能源汽车、机器人、光伏、智能终端等8个新兴优势产业,特种钢和精品钢材、优质有色金属、绿色和精细化工、节能新型建材、高端装备、现代时尚轻纺、健康食品等7个基础支柱产业,特色新材料、航空航天装备、医药及医疗器械等3个特色先导产业,以及其他领域工业项目。 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其中续建项目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开工建设的项目,新开工项目为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并计划于2022年开工的项目。填报格式见附件1。 (二)技术创新项目。 2022年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范围包括产学研合作项目、新产品研发项目2大类。 1. 产学研合作项目。 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在我省企业转化落地,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和需求,申报项目须是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填报格式见附件2。 2. 新产品研发项目。 申报单位为2022年度计划申请新产品认定的企业,新产品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者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性能先进、质量可靠、知识产权清晰,市场前景广阔,近三年批量生产并上市销售。申报领域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人工智能、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智能家电等高端制造业领域,以及冶金、化工、建材、纺织等传统产业领域。填报格式见附件3。 (三)绿色制造项目。 2022年绿色制造项目包括工业节能和减碳项目、工业节水和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工业清洁生产项目、工业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工业节能环保产业项目等5大类。 工业节能和减碳项目是指具有显著节约能源、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或有效提升工业企业绿色化管理水平的项目,包括工业节能项目,工业减碳项目,节能服务机构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类项目,企业实施的能源管控系统建设、碳排放数字化管理、“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解决方案等数字化绿色化协同项目;工业节水和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重点为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工业废水回收利用、水平衡测试及节水型企业创建项目;工业清洁生产项目重点为提高工业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的工艺技术改造项目;工业资源循环利用项目要求能有效提高资源利用水平或效率,推动资源节约,主要包括工业领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再制造项目、秸秆工业原料化项目(不包括秸秆固化成型等能源化利用项目)和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项目;工业节能环保产业项目为节能环保产品装备生产建设项目。 申报项目要求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项目分为续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其中续建项目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开工建设的项目,新开工项目为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并计划于2022年开工的项目。填报格式见附件4。 (四)民营经济提升(专精特新)项目。 2022年民营经济提升(专精特新)项目申报范围包括“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投资项目、创新型中小企业投资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项目等3大类。 1.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投资项目。 限定已认定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原则上要求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重点支持企业围绕其主导产品而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2. 创新型中小企业项目。 限定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申报,企业近2年连续营业收入和利润均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原则上要求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重点支持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3.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项目。 限定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原则上要求投资额大于100万元,重点支持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服务能力提升类项目。 填报格式见附件5。 (五)装备工业项目。 1. 智能制造项目。 紧密围绕工业领域智能化转型升级需求,重点在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等五个方面实施智能制造项目,建设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1)离散型智能制造。建立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先进传感、控制、检测、装配、物流及智能化工艺装备与生产管理软件高度集成;现场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与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高效协同与集成。 (2)流程型智能制造。生产流程可视化、生产工艺可预测优化;智能传感及仪器仪表、网络化控制与分析、在线检测、远程监控与故障诊断系统在生产管控中实现高度集成;实时数据采集与工艺数据库平台、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与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实现协同与集成。 (3)网络协同制造。信息数据资源在企业内外可交互共享。企业间、企业部门间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市场需求实现集聚与对接,实现基于云的设计、供应、制造和服务环节并行组织和协同优化。 (4)大规模个性化定制。产品可模块化设计和个性化组合;建有用户个性化需求信息平台和各层级的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能提供用户需求特征的数据挖掘和分析服务;产品设计、计划排产、柔性制造、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实现集成和协同优化。 (5)远程运维服务。可实现装备(产品)远程无人操控、工作环境预警、运行状态监测、故障诊断与自修复;建立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平台、核心配件生命周期分析平台;可对智能装备(产品)提供健康状况监测、最优使用方案推送、创新应用开放等服务。 2. 工业机器人应用项目。 实施机器换人工程,在工业各领域支持企业采用工业机器人对生产线或生产单元进行智能化改造,以提高劳动生产率,提升产品品质,降低运营成本,减少不良品率,减少能源消耗,减少生产事故。应用的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 3.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 突出重大技术装备的两化深度融合,重点领域为工业机器人及增材制造、现代工程机械、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汽车和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装备、高端数控机床、高端医疗装备等成套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 产品为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在原理、结构、性能等方面有重大创新突破,集机、电、自动控制技术为一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具有显著的节能和低(零)排放特征。 填报格式见附件6。 (六)汽车产业项目。 2022年汽车产业项目申报范围包括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等3大类,包括整车及零部件,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填报格式见附件7。 (七)船舶工业项目。 2022年船舶工业项目申报范围包括船舶智能制造(船舶总装建造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智能船舶)、绿色制造(新能源船舶、绿色化技术改造)、高技术船舶及配套项目等3大类,项目总投资不少于300万元。填报格式见附件8。 (八)民爆行业建设项目。 2022年民爆行业建设项目申报范围包括新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科研项目等3大类,打造民爆行业智能化工厂、绿色化工厂、数字化车间,实现生产线无人化作业,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其中,民爆行业新建项目包含民爆生产线建设项目、民爆储存库建设项目;民爆行业技术改造项目包含提升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民爆行业科研项目包含新技术项目、新工艺项目、新设备项目和新产品项目。民爆生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要求在1000万元以上,民爆储存库建设项目总投资要求在200万元以上;民爆行业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要求在500万元以上;民爆行业科研项目总投资要求在400万元以上。填报格式见附件9。 (九)电子信息制造业项目。 2022年电子信息制造业项目申报范围包括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整机终端、智慧健康养老、智能硬件、电子基础产业等8大类,项目总投资要求在1000万元以上。填报格式见附件10。 (十)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项目。 2022年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范围包括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产业3大类。其中,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业项目包括人工智能基础产业(智能语音、智能芯片、人工智能软件及计算产品、智能机器人、智能终端、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智能运载工具),智能化升级(智能制造、智能家居、智能物流、智能金融、智能商务),智能服务(智能教育、智能医疗、智能健康和养老),智能社会(智能政务、智能法庭、智能城市、智能交通、智能环保)等项目;软件产业项目包括首版次软件、工业软件等项目;信息服务产业项目包括生活类信息消费(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医疗教育服务、数字惠民服务),行业类信息消费(电子商务平台服务、行业信息化服务),新型信息产品消费(智能防控创新产品、前沿科技信息产品),信息消费支撑平台(智慧城市治理与服务平台、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等项目。填报格式见附件11。 (十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项目。 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项目申报范围包括研发设计信息化、生产制造信息化、经营管理信息化、工业大数据、工业电子商务、物流信息化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化综合集成创新、互联网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基于互联网的“双创”服务平台、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重点工业产品和设备上云等13个类别,总投资不低于300万元。填报格式见附件12。 (十二)工业互联网项目。 2022年工业互联网项目申报范围包括跨行业跨领域综合型平台、行业特色型平台、区域特色型平台、专业特色型平台、 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网络化改造升级、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服务载体建设、5G应用、标识解析创新应用、新模式应用示范、优秀解决方案、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等13类。 1. 跨行业跨领域综合型平台。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能够应用于多个行业和领域,通过海量数据汇聚、建模分析与应用开发,提供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场景下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需求的各类工业APP和解决方案,形成开放互利共赢的平台生态,支撑工业生产方式、商业模式创新和资源高效配置,加速生产方式和产业形态创新变革。 2. 行业特色型平台。行业特色型平台能够应用于某一细分行业,通过行业知识经验的沉淀、转化与复用,提供设备互联、建模分析、工业知识沉淀、高效工业APP开发、开发者社区建设等能力,面向细分行业生产全要素、全流程、全产业链提供端到端的行业整体解决方案。 3. 区域特色型平台。区域特色型平台平台能够应用于特定区域企业和产业集群,打造面向区域共性需求的服务能力,提供区域资源配置、区域设备规模接入、协同制造、物资采购、检验检测等应用,带动区域企业协同发展,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 4. 专业特色型平台。专业特色型平台能够应用于生产制造关键场景或环节,通过采用前沿信息技术与工业机理模型融合创新,针对能源管理、研发设计、数据分析、品质管控、产品追溯、供应链管理等特定环节或特定场景,实现应用开发与优化服务,提升关键环节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 5. 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内部信息化系统的综合集成以及云化改造迁移,实现企业生产数据的全面采集、实时处理和云端汇聚,支撑企业全流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或是围绕企业上下游产业链生态圈,提供数字化、网络化协同服务。 6. 企业网络化改造升级。内网改造:用时间敏感网络(TSN)、边缘计算、工业无源光网络(PON)、工业以太网、工业无线等网络技术改造企业内网络,实现生产设备/设施、仪表仪器、传感器、控制系统、管理系统、工厂应用系统等关键要素的泛在互联互通,开展工业设计、产品研发、排产调度、加工装配、质量检测、安防监控、生产控制、产线巡检、仓储物流、设备监控等环节应用;外网改造:采用5G、宽带网络、软件定义网络(SDN)、软件定义广域网络(SD-WAN)、窄带物联网(NB-IoT)、信息中心网络(ICN)等一种或多种网络技术,实现多个厂区、工业智能设施/产品、产业链伙伴等的互联互通。基于企业外网开展网络化协同设计、控制以及设备在线检测、预测性维护、故障预警、诊断修复、运行优化、远程升级、供应链协同等应用。 7. 标识解析体系建设。标识解析服务商建设面向行业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和面向区域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开展支持标识注册、解析、数据管理和标识应用。 8. 工业互联网创新服务载体建设。基础电信运营商、制造业龙头企业、服务商、专业运营公司等建设面向公众和社会开放、具有公共服务属性、有较强区域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创新体验中心等。 9. 5G应用。开展基于5G的典型场景应用,包括智能制造、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旅游、智能电网等典型场景的示范应用,并逐步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延伸。 10. 标识解析创新应用。工业企业运用标识解析技术,建立工业互联网企业内标识编码管理系统和标识解析数据采集手段,开展基于标识解析的供应链管理、产品质量追溯,探索供应链协同及优化、产品根因准确定位等创新应用。 11. 新模式应用示范。聚焦工业企业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打造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平台化设计、数字化管理、智能化制造、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等六大应用模式。平台化设计,聚焦工业设计资源分散、工具软件落后和研发效率低等问题,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汇聚产学研用等各领域研发设计资源,加快工业知识经验沉淀、仿真设计工具创新,实现并行、敏捷、交互和模块化设计,推动供应商参与设计、用户反馈设计,提高产品设计水平、协同研发效率和成本控制能力。数字化管理,聚焦工业企业数据开发利用程度低、管理决策效率低等问题,能够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打通业务流程、管理系统和供应链数据,通过全链条数据贯通与智能分析,实现组织架构优化、动态精准服务、辅助管理决策等管理模式创新,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智能化制造,聚焦传统工艺技术落后、生产效率低和管控能力弱等问题,通过对制造过程数字化改造,推动设备、系统与平台等之间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对生产制造过程的动态感知、实时分析与科学决策,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与生产安全水平,实现数据驱动的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聚焦产业链结构复杂、信息不对称、协作效率低等问题,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汇聚设计、制造、运维、供应链等各环节主体,推动关键数据共享和制造资源优化配置,实现跨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的研发协同、制造协同、供应协同,打造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云化服务与协同服务,以数据价值网络推动产业链延伸与价值链升级。个性化定制,聚焦产品附加值较低、多样化市场需求无法有效满足等问题,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增强用户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的参与度,精准挖掘分析用户需求,并基于数据整合分析、模型库共享与供应商协同,实现模块化与个性化设计、柔性化生产、智能仓储和准时交付,实现高效率、零库存的生产模式。服务化延伸,聚焦传统制造竞争力下降、设备运维成本高、售后服务要求高等问题,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对产品的远程互联和数据分析,实现产品追溯、远程运维、分享制造、供应链金融、回收利用等服务模式创新,推动传统制造向制造服务转变、从出售产品到“产品+服务”转变,拓展数字服务领域,重塑企业竞争力。 12. 优秀解决方案。立足制造业门类众多且数字化转型需求各异的特点,着力解决特定行业的典型场景数字化转型面临的共性问题。重点面向原材料、消费品、装备制造、绿色生产、电子信息等领域,聚焦行业典型场景培育基于平台的系统解决方案,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水平。能够形成工艺改进、质量管控、节能降耗等解决方案,在特定行业的典型场景形成应用案例,并具备向其他行业同类场景推广的可行性。 13. 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企业基于安全防护、态势感知、攻击溯源、检测评估、仿真验证及新技术创新应用等,实现对工业互联网设备和控制、网络、平台、数据等多层次安全防护,建立健全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保障体系。 填报格式见附件13。 (十三)非煤矿山建设项目。 2022年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申报范围包括非煤矿山及尾矿库的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2大类,其中技术改造项目分为安全项目、绿色发展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新建项目总投资要求在300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要求在400万元以上。填报格式见附件14。 (十四)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项目。 2022年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项目主要包括加快工艺美术产业结构调整,围绕保护传承、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品种、提高艺术品位等进行技术改造的传统工艺美术项目;传统工艺美术科研、技艺研究和新产品开发项目;发挥国家和省级工艺美术大师作用,培养工艺美术人才,支持建立大师工作室项目;支持开展安徽省工艺美术精品认定等项目。填报格式见附件15。 二、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企业申报时应登录http://jx.ah.gov.cn(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点击“企业云”服务平台,选择“数据报送入口”登录(未注册企业先注册),进入“安徽省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申报”模块中完成项目有关数据的录入工作。申报系统将在2021年12月30日上午9时正式开放,各类项目必须在2022年1月14日前完成上报工作,申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我厅信息中心,政策问题可致电我厅各相关处室局。 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中央在皖企业、省属企业和地方企业的项目均由建设地所在市、直管县(市)经信部门组织申报。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统一审核后,无需向我厅另报纸质材料。 三、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工作 导向计划是各级经信部门掌握工业投资导向的重要工具,是推进“双招双引”和项目建设的重要账本,是稳定投资预期的重要支撑,请各地高度重视,有计划地组织本地区企业申报,并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2022年,未列入导向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能申报我厅组织的各类专项和有关优惠政策。 附件:1. 安徽省2022年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2. 安徽省2022年产学研合作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3. 安徽省2022年新产品研发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4. 安徽省2022年绿色制造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5. 安徽省2022年民营经济提升(专精特新)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6. 安徽省2022年装备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7. 安徽省2022年汽车产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8. 安徽省2022年船舶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9. 安徽省2022年民爆行业建设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10. 安徽省2022年电子信息制造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11. 安徽省2022年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12. 安徽省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13. 安徽省2022年工业互联网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14. 安徽省2022年非煤矿山建设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15. 安徽省2022年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项目投资导向计划表 相关附件: 1、附件1-15.xls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合高管[2019]6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高新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滚动项目库2021年入库项目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新引进项目:指在合肥市新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在本市首次投资建设的项目。 (二)技术改造项目: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所实施的投资项目(含扩建、改建、迁建、单纯购置等)。 技术改造项目共分为7类: 1.智能化改造项目 含整生产线、整车间和整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3种。 2.机器换人技术改造项目 3.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改造项目 4.工业强基技术改造项目 5.“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6.搬迁项目(包括扩建) 含搬迁入园、租赁转自建、存地扩建3类。 7.普通项目(除上述类别外的其他技术改造项目) 二、入库对象 在合肥高新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申请项目在辖区内实施;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及2020年已入库项目无需再入,见附件5)。 1、新引进项目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70%,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20%,原则上在建或2020年内能开工建设的项目。 2、技术改造项目 智能化改造项目、机器换人项目要求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其中设备投资不低于200万元。搬迁项目(包括扩建)参照新引进项目要求。其他类别技术改造项目要求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项目还需要通过市级及以上部门认定(附认定文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公示名单)。原则上在建或2021年内能开工建设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参考模板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原件扫描版; (三)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原件扫描版; (四)用地证明复印件(土地证、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不动产权证之一的原件扫描版。租赁厂房的除提供出租方土地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之一的原件扫描版外,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版); (五)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负责的承诺函(参考模板见附件2); (六)根据审核具体情况需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请按顺序装订,对已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项目无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附上市级入库认定文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公示名单)。 四、相关要求 请项目单位于12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经贸局1321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盖章扫描版和基本情况表(附件4)Excel版发送至区邮箱。 附件1:项目建议书提纲.doc 附件2:项目单位承诺书.doc 附件3:高新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滚动项目库申报入库注意事项.docx 附件4:2021年第一批入库项目基本情况表.xlsx 附件5:高新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滚动项目库2019+2020第一批入库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6:工业“四基”发展目录.pdf
各县(市、区)经信局(科经局),安庆经开区、高新区经发局: 为大力推进我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现就开展 2021 年第二批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关于印发安庆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经信产业〔2021〕30 号)。 二、认定方式 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县区择优推荐、市级综合评定” 的方式,认定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三、有关要求 1. 请各县(市、区)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 做好业务指导、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等工作。 2. 各县(市、区)择优推荐,推荐的智能工厂不超过 3个、数字化车间不超过 6 个。同一企业只能申报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其中一项。 3. 请各县(市、区)于 12 月 5 日前,将推荐文件、企业申报纸质材料报至市经信局重点项目办,电子版同步报至邮箱:aqsjxjzdb@163.com 附件: 1.关于印发安庆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2021 年第二批安庆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汇总表 安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 年 11 月 15 日
园区各单位: 为更好地聚集和发挥高层次人才团队的作用,促进人才与产业的结合、创新与创业的结合,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0〕6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评审设立2021年合肥高新区“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第六批)。现就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合肥高新区第七批“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设立领域重点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团队所在单位的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需在合肥高新区,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设立单位要求 一般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经营运行状况良好,2020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能够为创新团队提供较好的工作条件和待遇,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2、创新团队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应符合高新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申报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填补国内技术空白领域,或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属基础理论性、事业性的科研项目不在申报之列。 3、创新团队组建要求 (一)创新团队由申报单位主导组建,一般由1名带头人和5名核心成员组成,其中带头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核心成员是指团队中承担主要任务的人员,且本单位人员必须占一半以上。 (二)申报单位于2018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的,要求团队带头人为2018年1月1日后新引进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于2018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可直接申报。 (三)团队申报时应组建完成,并在项目、产品等方面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其中申报项目启动时间应不超过一年),能在管理期内完成产业化并实现销售收入。 (四)团队负责人一般应是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级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或主持、参与过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或重大建设工程,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成果转化业绩,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的能力和水平;核心成员此前应在科研、项目、产品等方面至少有3年以上工作基础,具备较强创新能力。 三、申报工作要求 1、此前入选过“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的单位,此次不再申报;入选省“115”、市庐州产业创新团队的单位,不得以同一入选团队和项目进行申报;已担任过省“115”、市庐州产业创新团队、“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的,不再作为本次团队带头人申报。 2、申报单位请认真填写《合肥高新区“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并按照《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清单》(附件2)提供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3、《申报书》与附件证明材料一并装订,封面使用白色铜版纸,双面打印、一式6份、胶装成册,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总页码数不超过90。其中,申报书封面及附件材料每页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与电子版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电子版材料须报送《申报书》(Word格式)、附件材料(PDF格式,其中所有附件材料须按照清单顺序做成一个文件,不得零散提供)和《合肥高新区“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3,Excel格式)。以上电子材料请打包报送至hfgxrcgz@163.com,其中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公司申报材料-产业类别”,子文件命名格式为“XX公司申报书”、“XX公司附件”、“XX公司汇总表”。 4、申报单位请于11月26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局1221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合肥高新区“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doc 附件2:申请表附件证明材料清单.doc 附件3:合肥高新区“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申报汇总表.xls 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各县、市、区科技局,阜阳经开区投资促进中心、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依据《阜阳市促进科技创新创业扶持奖补政策》(阜政办〔2019〕31号)规定,现就2020年度阜阳市促进科技创新创业扶持奖补政策兑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政策类别 1.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奖励(责任科室:高新科); 2.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奖励(责任科室:创新科); 3.2020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市本级配套资金(责任科室:创新科、成果科、农社科); 4. 2020年度省科技保险补助市本级配套资金(责任科室:创新科); 5.动植物新品种奖励(责任科室:农社科); 6.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奖励(责任科室:农社科); 7.农(林)业综合实验站(研究院)、农技推广示范基地绩效奖励(责任科室:农社科); 8.农业科技园区奖励(责任科室:农社科); 9.农业种质资源库(圃)绩效奖励(责任科室:农社科); 10.科研机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法人单位)研发经费补助(责任科室:创新科); 11.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补助(责任科室:创新科); 12.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责任单位:创新创业促进中心); 13.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奖励(责任科室:成果科); 14.企业购买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产业化补助(责任科室:成果科); 15.登记科技成果奖励(责任科室:成果科); 16.科技创新券补助(责任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17.市级研发平台认定奖励(责任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18.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试点建设资助(责任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19.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奖励(责任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20.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奖励(责任单位:创新创业促进中心)。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 1.各申报单位对照各项政策申报须知要求,在11月22日前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阜阳分厅”进行填报,如实完整填写有关基本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为做好涉企信息系统比对工作,请申报单位同时填写“项目信息归集表”并上传。 3.根据《阜阳市市级政策奖补项目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试行)》(财绩〔2020〕179号)要求,各申报单位应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表。(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在资金拨付后一个月内对奖补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分类汇总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归口管理科室;绩效目标编制要求请依据归口管理科室通知。) (二)审核推荐 1.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并于11月24日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工作,11月26日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各1式5份)及企业纸质申报材料(1份、A4规格、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胶装成册)报送至市民中心科技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其中,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补助项目,须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统计、税务部门联合行文推荐。 2.各政策项目(包括市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均由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负责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负责审核推荐的负责人向市局联系获取审核账号,并加强账号管理。 3.推动科研诚信审查关口前移,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应主动组织申报单位开展信用自查,申报单位和法人代表、项目主持人信用自查存在问题的不得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0年度阜阳市促进科技创新创业扶持奖补政策项目申报须知 2.2020年度阜阳市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项目申报汇总表 3.信用承诺书(模板) 4.市级政策奖补项目绩效自评表(参考) 阜阳市科技局 2021年11月11日
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0〕62号),现组织园区企业、单位申报涉及经贸局的部门政策条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申请项目在高新区内实施、且符合政策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申报程序 企业登录: http://218.22.24.37:8088/hfgxcyfc/public/cyfcw/login(高新区涉企系统)。点击页面中的登录按钮(已注册过普惠用户且已注册省政务服务网用户,直接使用政务网账号登录即可;已注册普惠用户未注册省政务服务网用户,需先在省政务服务网进行法人注册,再使用政务网账号登录;未注册普惠用户且未注册省政务服务网用户,需先在省政务服务网进行法人注册,再使用政务网账号登录,然后在涉企系统进行二次完善企业信息)。企业在高新区涉企系统首页的“申报通知”栏目中找到经贸局发布的相应政策申报通知。进行申报即可(如需要下载申报材料模板,直接点击申报通知模板下载即可),然后点击下面的“我要申报”,即可申报项目。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在线申报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11月13日17:30关闭申报系统。申报单位于11月12日下班前将纸质申报材料(1份)报送合肥高新区经贸局1321办公室对应经办人。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条款 (一)支持重大项目落地。 (三)鼓励自主创新。 1.优先支持重大项目落户。 (7)对全国排名前50名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在高新区设立区域总部,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根据双向约束原则,在企业完成注册和实现销售收入后,分阶段兑现。 申报条件: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2020年榜单前50名的企业2020年在高新区设立安徽省及以上区域总部的,给予50万元奖励,其中企业完成注册兑现20万元,实现销售后兑现30万元。 申报材料:1.入榜公示名单;2.2020年新注册营业执照复印件;3.省级及以上区域总部证明(集团总部出具);4.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5.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表f203(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6.2020年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2.生产办公用房租房补贴。 (2)对企业利用闲置厂房和办公楼,引进符合高新区产业方向的项目,经认定,单个项目用房面积达1000㎡及以上,且当年度缴纳税收不低于300元/㎡的,按实际租用面积,给予承租企业5元/㎡/月的租金补贴,补贴期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房租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条件:在合肥高新区工业企业厂房使用管理平台(http://223.244.92.109:8081)登录认定通过的闲置厂房及厂内办公楼。 申报材料:1.平台房源截图、高新区租赁工业厂房项目登记表;2.租赁合同;3.2020年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4.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5.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表f203(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四)加强科技金融服务。 20.贷款贴息。 (2)1.对经认定,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实施智能化升级项目,按银行贷款(租赁)总额的3%给予补助,每个企业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500万元。 申报条件:智能化升级项目须在高新区三年滚动项目库。 申报材料: 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表f203(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4.企业已发生贷款汇总表(附件5),后附证明资料(每一笔贷款分别按贷款合同、借款凭证或贷款进账单、银行对账单及支付凭证、智能化升级设备购置发票的顺序装订)。合同和发票时限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5.2020年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受理部门:经贸局 联系人:张扬、潘瑷琪 65869522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2.获得转型升级贷支持的企业,在该贷款结清后,按照贷款合同签订当年人民银行公布的1月份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贴息补助,补助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实际支付利息,单个企业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500万元。本条中1.2.两项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申报材料:1.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表f203(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4.2020年度财务报表;5.企业已发生转型升级贷的“借款凭证”汇总表(按银行贷款合同编号汇总)(附表3);6.银行贷款利息支出明细表(附表4),附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借款凭证、银行借款利息结算凭证复印件(每一笔贷款分别按贷款合同、借款凭证或贷款进账单、借款利息结算凭证的顺序装订);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28.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2)对内区优质企业结合其对区贡献给予上台阶奖励: 服务业:对高新区新设立区域总部或分中心的高技术服务业企业,落户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并纳入统计库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2020年新注册落户);3.省级及以上区域总部或分中心证明(集团总部出具);4.统计报表(区统计中心统计一套表首页总表);5.2020年度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34.支持光伏产业发展。 支持光伏应用。2018年12月31日前在园区建设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且使用本区企业生产的电池组件和逆变器等产品,在项目投入使用并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投资建设单位发电量0.1元/度的补贴,补贴年限5年;对提供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给予2万元/MW的一次性奖励(在自有屋面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不享受屋顶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表f203;4.2020年度财务报表;5.光伏项目验收报告、组件及逆变器税务发票;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附件:1-5.rar 高新区经济贸易局 2021年11月08日 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0〕62号),现组织园区企业、单位申报涉及经贸局的部门政策条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申请项目在高新区内实施、且符合政策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申报程序 企业登录: http://218.22.24.37:8088/hfgxcyfc/public/cyfcw/login(高新区涉企系统)。点击页面中的登录按钮(已注册过普惠用户且已注册省政务服务网用户,直接使用政务网账号登录即可;已注册普惠用户未注册省政务服务网用户,需先在省政务服务网进行法人注册,再使用政务网账号登录;未注册普惠用户且未注册省政务服务网用户,需先在省政务服务网进行法人注册,再使用政务网账号登录,然后在涉企系统进行二次完善企业信息)。企业在高新区涉企系统首页的“申报通知”栏目中找到经贸局发布的相应政策申报通知。进行申报即可(如需要下载申报材料模板,直接点击申报通知模板下载即可),然后点击下面的“我要申报”,即可申报项目。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在线申报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11月13日17:30关闭申报系统。申报单位于11月12日下班前将纸质申报材料(1份)报送合肥高新区经贸局1321办公室对应经办人。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条款 (一)支持重大项目落地。 (三)鼓励自主创新。 1.优先支持重大项目落户。 (7)对全国排名前50名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在高新区设立区域总部,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根据双向约束原则,在企业完成注册和实现销售收入后,分阶段兑现。 申报条件: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2020年榜单前50名的企业2020年在高新区设立安徽省及以上区域总部的,给予50万元奖励,其中企业完成注册兑现20万元,实现销售后兑现30万元。 申报材料:1.入榜公示名单;2.2020年新注册营业执照复印件;3.省级及以上区域总部证明(集团总部出具);4.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5.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表f203(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6.2020年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2.生产办公用房租房补贴。 (2)对企业利用闲置厂房和办公楼,引进符合高新区产业方向的项目,经认定,单个项目用房面积达1000㎡及以上,且当年度缴纳税收不低于300元/㎡的,按实际租用面积,给予承租企业5元/㎡/月的租金补贴,补贴期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房租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条件:在合肥高新区工业企业厂房使用管理平台(http://223.244.92.109:8081)登录认定通过的闲置厂房及厂内办公楼。 申报材料:1.平台房源截图、高新区租赁工业厂房项目登记表;2.租赁合同;3.2020年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4.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5.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表f203(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四)加强科技金融服务。 20.贷款贴息。 (2)1.对经认定,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实施智能化升级项目,按银行贷款(租赁)总额的3%给予补助,每个企业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500万元。 申报条件:智能化升级项目须在高新区三年滚动项目库。 申报材料: 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表f203(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4.企业已发生贷款汇总表(附件5),后附证明资料(每一笔贷款分别按贷款合同、借款凭证或贷款进账单、银行对账单及支付凭证、智能化升级设备购置发票的顺序装订)。合同和发票时限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5.2020年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受理部门:经贸局 联系人:张扬、潘瑷琪 65869522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2.获得转型升级贷支持的企业,在该贷款结清后,按照贷款合同签订当年人民银行公布的1月份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贴息补助,补助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实际支付利息,单个企业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500万元。本条中1.2.两项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申报材料:1.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表f203(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4.2020年度财务报表;5.企业已发生转型升级贷的“借款凭证”汇总表(按银行贷款合同编号汇总)(附表3);6.银行贷款利息支出明细表(附表4),附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借款凭证、银行借款利息结算凭证复印件(每一笔贷款分别按贷款合同、借款凭证或贷款进账单、借款利息结算凭证的顺序装订);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28.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2)对内区优质企业结合其对区贡献给予上台阶奖励: 服务业:对高新区新设立区域总部或分中心的高技术服务业企业,落户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并纳入统计库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2020年新注册落户);3.省级及以上区域总部或分中心证明(集团总部出具);4.统计报表(区统计中心统计一套表首页总表);5.2020年度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34.支持光伏产业发展。 支持光伏应用。2018年12月31日前在园区建设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且使用本区企业生产的电池组件和逆变器等产品,在项目投入使用并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投资建设单位发电量0.1元/度的补贴,补贴年限5年;对提供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给予2万元/MW的一次性奖励(在自有屋面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不享受屋顶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表f203;4.2020年度财务报表;5.光伏项目验收报告、组件及逆变器税务发票;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附件:1-5.rar 高新区经济贸易局 2021年11月08日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平台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六安市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六安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修订)》(六科〔2021〕7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六安市实验室、六安市技术创新中心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六安市实验室申报条件 1、在六安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或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研究方向和领域符合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规划,具有明显的优势和特色。 3、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具备承担和完成国家、省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研究水平居市内一流,省内具有较大影响。 4、具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研究队伍,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包括相对独立的物理空间。具有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 5、具有创建国家、省实验室或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基地的基础和潜力。 (二)六安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条件 1、在六安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管理层创新意识强,具有行业公认高水平的技术研发能力、领军人才和科研团队,有广泛联合产学研各方、整合创新资源的能力,且与本行业或本领域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并在六安市科技局完成产学研合作项目备案。 3、拥有相关领域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发展和“卡脖子”关键技术,凝练提出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和攻关任务,突出需要解决的行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为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持续投入,具有较强的资金自筹能力,年度研发投入强度明显高于行业同类。 4、拥有先进的科研基础设施,具备一定规模的技术开发试验场地和比较完善的试验条件,投入使用效率和效益显著。 5、已建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具有一定的运行管理和对外开放服务成效、且行业评价良好,具有创建国家、省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省级科技创新基地的基础和潜力。 二、申请材料 1、《六安市实验室基本信息表》或《六安市技术创新中心基本信息表》; 2、《六安市实验室建设可行性方案》或《六安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方案》; 3、企业诚信承诺书。 三、申报程序 1、注册申报。各申报主体对照申报要求,登录六安市科技管理服务平台(http://60.173.176.50:8000/stplan/index.action)进行填报,如实完整填写有关基本信息,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系统网上申报开放时间:2021年11月15日8:00,关闭时间:2021年11月23日17:30。经县区网上审核确认后,申报企业需在线打印申报材料一份,于11月24日前报送至所属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归口管理单位。 2、审核推荐。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归口管理单位应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指导申报主体做好材料在线填报工作;并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主体填报信息、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并于11月24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工作。正式行文推荐前,需组织相关专家成立专家组,对建设依托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并填写《2021年拟组建六安市实验室(六安市技术创新中心)专家论证意见表》。11月29日前将推荐函、专家论证意见表和建设主体申报材料各一份报送至市政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3、信用核查。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归口管理单位应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申报单位信用情况进行核查,申报单位和法定代表人信用存在问题的不得推荐。 附件: 1、《六安市实验室基本信息表》; 2、《六安市实验室建设可行性方案》; 3、《六安市技术创新中心基本信息表》; 4、《六安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方案》; 5、《2021年拟组建六安市实验室(六安市技术创新中心)专家论证意见》。 六安市科技局 2021年11月8日
各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共肥西县委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西县人才驱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肥发〔2018〕23号)、《肥西县引才工作先进企业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市《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合办〔2020〕1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肥西县企业引才工作先进单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 企业引才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对象为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税收收入缴入我县国库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重点产业工业企业,获得2020年企业引才工作先进单位的原则上不参与此次评选,如引进人才层次比较高、数量比较多的由所属乡镇破格申报。 二、认定条件 申报企业引才工作先进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人才引进工作成效突出,2020年11月1日—2021年11月1日,从县外首次引进来我县工作,符合《企业引进人才分类目录》(见附件2)的A、B、C、D、E、F类人才(含柔性引才),且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每年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劳动合同需已在人社局备案(其中已入市重点产业企业库的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可在附件2的基础上分别对照附件3和附件4进行统计,与附件2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2.引进人才作用发挥突出,科研成果丰硕,团队建设良好,取得较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3.企业经营管理良好,具有较高的营业收入和利税,人才管理体制机制和引才政策比较完善。 三、奖励标准 根据申报企业的数质量情况,遴选若干个企业引才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奖励,分Ⅰ、Ⅱ、Ⅲ档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15万、10万元。 四、评定程序 (一)成立组织。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以县委分管领导为组长,组织、科技、人社、经信、财政、税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设在人才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抽调纪委监委和县内媒体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监督小组,强化对评选工作的监督。 (二)审查评审。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评定拟奖励企业建议名单。 (三)组织考察。县委组织部牵头组成考察组,对拟奖励企业的引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并分别征求纪检、市场监督、税务、环保等部门(单位)的意见。 (四)公示奖励。对考察通过的拟奖励企业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相关部门联合发文命名表彰,并兑现奖励资金。 五、申报材料 1.肥西县企业引才工作先进单位奖励申报表 2.反映本企业2021年引才工作业绩的综合情况报告书(包含引才的数量、层次、年龄、作用发挥情况以及企业支持措施); 3.引进人才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4.引进人才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在海外取得学位,应有教育部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申报企业与引进人才签订的正式工作合同复印件(不必全部复印,只需提供引进人才在肥西工作起止时间、每年在肥西工作时间、到岗时间、用人单位支付给人才的薪酬、签字盖章等信息); 6.A、B、C、D、E层次引进人才需提供原单位已辞职的证明材料及引进前人事关系证明材料,F类的可不提供。(“柔性引进人才”需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在申报企业兼职的证明); 7.申报企业支付给引进人才的工资流水(如果人数较多,F类人员可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工资发放表),人才在肥西缴纳社保和税收证明(“柔性引进人才”的社保证明可不提供); 8.引进人才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9.申报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10.申报企业近三年纳税证明。 材料要求:(1)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3)上传材料要求原图上传,文字显示清晰。 六、申报方式 11月1日申报入口开启,企业通过“肥西县企业服务云平台(http://fxgzlzcsb.fxsmes.com/#/login)”进行线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22日。 附件: 1.《肥西县企业引才工作先进单位奖励申报表》 2.《企业引进人才分类目录》 3.《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试行)》 4.《合肥市集成电路产业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试行)》 中共肥西县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21日
各县(市)区经信局(科经局),市经开区、高新区经发局: 为促进我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安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请根据《安庆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请各地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申报,按照《安庆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编制申报材料,各地要对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出具推荐意见,于10月31日前行文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我局投资办,每个县(市、区)申报不得超过3家,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安庆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pdf 技术中心评价主附表.zip 2021年9月 27日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根据《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开展2021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业发展部,贵池区科技局,各县科经局,九华山风景区经发处,市开发区经发局: 一、工程中心的认定条件 (一)属高新技术企业、龙头企业或有行(产)业代表性的企业以及在池州的高校院所,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基础、鲜明的特色学科领域和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 (二)具有创新能力强、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学)术带头人和5个以上的技术(科研)人员。 (三)拥有一定的实力,能保障中心建设和运行的必要资金。 (四)具有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试验、测试设备和工艺装备。 (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六)产学研合作稳定。 (七)组建认定工程中心目标明确,方案可行。规章制度健全,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管理模式高效。 二、认定方式 (一)依托单位申请填写《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一式3份。由当地科技部门组织专家对依托单位申请建设中心情况进行论证,论证报告与申报书一同报送市科技局。 (二)市科技局对符合条件的认定为“池州市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有关要求 请各地科技部门按通知要求受理、组织专家对依托单位建设的工程中心进行论证。请于11月8日前统一将申报书和论证书(一式1份)随文报送市政务中心二楼综合事务窗口1(地址:池州市清风东路109号(清风东路与东湖路交叉口),邮编 247000)。 附件 1: 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 2: 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论证书 池州市科技局 2021年9月23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试行)》(合政办〔2021〕7号)和《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合科〔2021〕132号)等文件精神,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 二、申报条件 1.拥有本行业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常规实验设备,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任务必备的专用设备、场地及配套设施。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300万元。 2.拥有提供中试服务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从事中试服务的技术团队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团队人员总人数的50%。 3.具有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经验,愿意发挥现有中试设施的作用,为行业内企业和科研单位提供中试服务,有规范的服务流程、明晰的收费标准、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管理制度,建设运营主体和法定代表人没有失信行为,如有失信行为需已完成修复。 三、申报材料 1.《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申报表》。 2.《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自评报告》。 3.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4.联合单位的合作协议复印件(联合申报单位提供此材料)。 5.开展技术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6.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材料复印件。 7.市级以上资质情况材料复印件。 8.中试基地管理制度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根据本通知,认真填写《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申报表》(附件1)和《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自评报告》(附件2),连同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提交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区科技部门)。后期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http://stmis.hfkczx.com/)功能上线后,申报单位在系统补充填报申报材料。 2.县区科技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申报备案的中试基地运营主体进行信用核查,组织开展材料初审和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填写《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书面推荐到市科技局。 3.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 附件1: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申报表.doc 附件2: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自评.doc 附件3: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4:关于印发《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试行)》(合政办〔2021〕7号)和《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合科〔2021〕132号)等文件精神,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 二、申报条件 1.拥有本行业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常规实验设备,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任务必备的专用设备、场地及配套设施。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300万元。 2.拥有提供中试服务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从事中试服务的技术团队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团队人员总人数的50%。 3.具有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经验,愿意发挥现有中试设施的作用,为行业内企业和科研单位提供中试服务,有规范的服务流程、明晰的收费标准、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管理制度,建设运营主体和法定代表人没有失信行为,如有失信行为需已完成修复。 三、申报材料 1.《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申报表》。 2.《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自评报告》。 3.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4.联合单位的合作协议复印件(联合申报单位提供此材料)。 5.开展技术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6.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材料复印件。 7.市级以上资质情况材料复印件。 8.中试基地管理制度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根据本通知,认真填写《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申报表》(附件1)和《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自评报告》(附件2),连同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提交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区科技部门)。后期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http://stmis.hfkczx.com/)功能上线后,申报单位在系统补充填报申报材料。 2.县区科技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申报备案的中试基地运营主体进行信用核查,组织开展材料初审和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填写《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书面推荐到市科技局。 3.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 附件1: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申报表.doc 附件2: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自评.doc 附件3: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4:关于印发《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各县(区)经信部门、市高新区经发局、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促进我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淮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淮经信科技〔2019〕84号),现将淮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淮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 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依照《淮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有关条件和要求,做好2021年淮北市企业技术中心遴选和推荐工作。 1. 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认真组织申请企业编报《淮北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政府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 2. 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上报的企业技术中心认真进行严格遴选,推荐符合市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条件的企业。 3. 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须于10月25日之前行文将推荐企业技术中心的申请材料(一式3份)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科。 二、淮北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 根据《淮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开展淮北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2019年认定的16家市企业技术中心企业须编报淮北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评价表及证明材料和政府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其他年度认定的市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只需报送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1. 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淮北市企业技术中心做好评价材料的编报工作,并对评价材料和政府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确认。 2. 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2021年10月25日前行文,将所辖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完成情况(一式3份)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关于材料要求 淮北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或评价材料,以及政府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均需通过所在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更名企业须按照《淮北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说明(一式1份)。 淮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16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局: 根据《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合数〔2021〕13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即日起组织开展2021年度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相关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合肥市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主要从事大数据应用、服务、产品制造等有关数据处理活动的企业,具体包括: 1.截至目前尚未通过大数据企业认定的; 2.已通过大数据企业认定,但大数据企业资质到期后未参加复审或复审未通过的; 3.2019年认定及复审通过的大数据企业,其大数据企业证书有效期将于2021年10月到期的。 此外,2020年认定及复审通过的大数据企业不参加此次申报,相关企业应在申报期间登录线上系统填报备案信息。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评。企业应对照《管理办法》进行自评,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附件1、附件2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同时进行网上系统填报。 (二)线上注册、申报。线上申报及备案通过“市数据资源局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223.244.92.27:9997/uapweb)开展。企业登录系统后点击“企业信息管理”进行申报或备案。 (三)县区初审、推荐。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对于初审未通过的向企业说明原因,对于初审通过的出具推荐意见(见附件4)并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 (四)专家评审。市数据资源局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组织专家评审,由专家组提出评审意见并择优推荐。 (五)审查认定。市数据资源局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审查,结果在合肥市数据资源局官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企业颁发“大数据企业”或“大数据示范企业”证书。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局应在10月18日前将初审结果及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规划标准处,逾期不予受理。企业申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局根据工作安排自行确定并通知企业。 (二)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根据附件1、附件2相关要求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副本由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局保存备查,正本经县区初审后连同推荐意见(附件4)一起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县区未推荐的企业视为初审不通过。线上申报材料分PDF版及word版上传,上传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保持一致,因线上线下材料不一致导致的后果由申报单位承担。备案材料根据附件3相关要求准备。 (三)线上系统注册。根据有关要求,合肥市信息化系统用户须通过合肥市统一身份认证。首次登录“市数据资源局综合管理系统”的企业,可点击登录页面“注册”按钮,跳转至合肥市统一身份认证中心,点击“法人注册”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账号需经过系统管理员激活后方可登录(技术人员联系电话:17333099018)。 四、注意事项 (一)认定有效期。原《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合数〔2018〕210号)规定大数据企业资质有效期为二年,《管理办法》2021年8月经修订后大数据企业资质有效期调整为三年。2020年及之前认定、复审的大数据企业有效期按二年执行,2021年及之后认定、复审的大数据企业有效期按三年执行。 (二)大数据示范企业。大数据示范企业由市数据资源局综合县区推荐和专家评审意见择优认定,企业无需单独申报。县区初审推荐时应注明推荐对象是否为大数据示范企业。 附件: 附件1: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docx 附件2: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3:合肥市大数据企业备案材料模板.docx 附件4:合肥市大数据企业推荐意见汇总表模板.docx 合肥市数据资源局 2021年9月16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根据《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修订稿)》(合科〔2021〕108号),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申报指南通知如下: 一、总体建设思路 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链规划布局,聚焦制约产业提升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需求,以产业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为主攻方向,以技术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企业牵头,联合行业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高标准高水平打造创新资源集聚、组织运行开放、治理结构多元的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 二、建设领域和方向 结合前期摸底调研的情况,在梳理已有科技创新平台的基础上,2021年拟在全市技术密集度高、依赖性强、创新发展潜力大、前景广阔的重点产业领域和方向,布局建设如下市级技术创新中心: (一)分析检测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 分析检测作为高技术服务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的一种,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基础,也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强质量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和社会公共安全等具有重要作用。 分析检测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面向食品药品、汽车工业、特种设备、建筑节能、公共安全、功能纤维、仪器仪表、能量计量、环境保护等服务需求,在新材料与无机物分析、食品安全领域的分析测试技术研究、环境样品分析、生物与医学检测、工业产品分析、药物分析等领域突破一批新技术新方法,结合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高端分析检测仪器设备研发,促进传统分析检测行业转型升级,推动分析检测行业持续稳步发展。 分析检测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立足合肥、服务全省、面向全国提供分析检测服务,充分发挥高技术服务业对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制造业的技术支撑作用,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量子通信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 量子通信是利用量子态作为信息载体进行信息交互的通信技术。现阶段,量子通信的典型应用形式包括量子密钥分发和量子隐形传态等。量子通信可以给现有通信网络带来更高的安全性和更强的信息传输和处理能力。 量子通信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面向量子通信的高性能、深度集成、天地一体化等未来技术需求,开展光纤与空间光学高性能量子调控、高效后处理、基于芯片的终端与系统集成等系列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研制一批核心指标国际领先、可靠可用的关键设备及相关器件。面向政务、能源、金融等传统行业和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行业的规模应用需求,开展基于量子通信网络的大规模轻量化应用接入、大容量汇聚式密钥调度、综合性安全服务等应用方案与技术研究,研发一批符合商密安全、工业应用等要求的应用产品或系统。 建设量子通信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对推动量子通信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创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应用示范,引领量子通信产业尖端技术发展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三)量子计算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 量子计算具有存储数据能力强,执行运算速度快,能够在众多关键技术领域提供超越经典计算极限的核心计算能力,尤其可与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区块链等技术相结合,为当前智能制造、金融分析、新材料研发、生物医疗、物联网等领域的发展格局带来革命性转变。 量子计算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在电子信息、能源工程及尖端科技的量子测控技术、超导量子芯片升级与工程化关键工艺、面向金融分析、化学模拟及智能制造的量子算法开发、量子云服务等方向开展科研攻关,加强极低温电子元器件、量子芯片、量子测控系统、超导材料、稀释制冷机等技术研发,推动量子计算相关产业技术变革,带动行业技术发展,缩短我国与发达国家在量子计算方面的技术差距。 通过中心建设,加强量子计算及其应用产业前沿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促进量子计算机应用技术转移转化和商业化应用,推动量子计算产业链快速发展壮大。 (四)高端医疗装备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 生物医药是我市重点产业链之一,高端医疗装备领域是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方向。支持高端医疗装备领域发展,对突破技术装备瓶颈,补齐我国高端医疗装备短板,实现高端医疗装备国产化及自主可控具有重要意义。 高端医疗装备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充分发挥我市在人工智能、信息技术以及光学技术等方面的既有基础优势,重点聚焦医疗CT、医用核磁共振成像仪、医用光学诊疗装备、IVD体外诊断产品、医用机器人、质子治疗系统等临床医学诊疗装备,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新型医疗仪器、康复器械、远程医疗系统研制和产业化。 通过中心建设,提升我市医疗装备领域原始创新能力,重点突破关键技术,提升核心部件、关键工艺的研发和系统集成水平,加快推进高端医疗装备的国产化和本地产业化,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发展,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高端医疗装备研发产业集群。 (五)高性能光学膜材料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 光学膜材料是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产业最前端关键原材料,其主要功能是通过各种不同机械性能和光学性能的薄膜,赋予平板显示材料各种性能。当前,光学膜领域多种材料依赖进口,严重制约新型显示产业链的发展。 高性能光学膜材料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针对新型显示产业的发展需求,围绕光学聚酯薄膜、光学三醋酸纤维素薄膜、光学聚乙烯醇薄膜、保护膜、离型膜、硬化膜、量子点膜、扩散膜、增亮膜、反射膜、阻隔膜等产品生产技术前沿发展趋势,从核心技术开展研究,解决制约我市新型显示产业链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实现光学薄膜材料和光学功能膜材料的国产化,打破国外垄断,促进新型显示产业的发展。 通过中心建设,加速我市光学膜技术进步,提升光学膜材料整体技术水平,提高关键材料及设备的配套水平,进一步完善新型显示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推动新型显示产业链的聚集和完善。 (六)石墨烯新材料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 石墨烯具有优异的光学、电学、热学、力学特性,产品形态包括石墨烯薄膜、石墨烯粉体、石墨烯浆料制品等多种样式,广泛应用于触控显示、能源电池、芯片、5G等多个领域。 石墨烯新材料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围绕石墨烯原材料制备以及触控显示、能源电池、芯片、5G等石墨烯应用领域开展研究,在石墨烯薄膜的生产规模和成本控制以及石墨烯触控显示材料、能源电池石墨烯改性电极材料、石墨烯抗菌浆料、石墨烯防腐浆料、石墨烯散热浆料、石墨烯远红外发热浆料、石墨烯电磁屏蔽材料、石墨烯压力传感器等方向开展技术攻关,推动触控显示、能源电池、芯片、5G等产业链完善和升级。 通过中心建设,促进合肥加速成为全国重要的芯片、显示产业基地,助力合肥“芯屏汽合、集终生智”战兴体系高质量发展,为合肥市加速建设“全国中心城市”提供创新动力。 (七)低碳能源新材料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 低碳能源新材料是指支撑新能源发展的、具有能量存储和转换功能的替代高碳能源的清洁功能材料或结构功能一体化材料。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型清洁能源材料产业的发展关系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 低碳能源新材料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针对低碳能源行业发展亟需的新材料技术和产品,进行氢能源、锂电池等领域的电极、隔膜、催化剂等关键新材料技术研发和工业化应用,发挥材料企业主体作用,加大先进材料的技术研发,持续提升材料性能,增加材料设备研发投入,提高生产工艺的精度、一致性和可靠性,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产业全球竞争优势。同时,加快新能源材料产业结构调整、组织架构设计、技术结构优化,持续推进产融结合,实现跨越发展,以此带动国内低碳产业深度技术发展,引领低碳能源产业链的技术和结构变革。 通过中心建设,开展低碳技术和能源新材料的研究,解决制约新能源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和“卡脖子”技术,促进我市低碳转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实现经济和社会的清洁可持续发展和加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八)智能绿色装备建筑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 智能绿色装备建筑主要以装配式建筑为主,具有自重轻、抗震性能好、强度高、用材少、可回收利用等优点,施工不受季节影响,大大节约施工时间,是一种绿色建造方式。 智能绿色装备建筑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以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重点加强系统化集成设计和标准化设计,优化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绿色建造产业体系。 通过中心建设,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促进建筑业和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 (九)新一代智能视觉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 智能视觉致力于图像、视频的感知、理解、生成、处理等技术研发与应用,以及三维场景、物体的重建、生成技术的探索和应用,是实现人工智能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关键。 新一代智能视觉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面向智能家电、金融支付、智能汽车、智能家居、智慧零售、智能轨道交通、服务机器人等领域,实现人脸检测与识别、行为分析、自然场景理解等三维视觉智能技术的研究与产业化,推动在智能家电、金融支付、智能汽车、智能轨道交通等场景的落地应用,同时打造一个开放创新的智能视觉交流与产业合作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合肥在视觉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通过中心的建设,解决困扰我市三维视觉传感器和芯片技术的卡脖子问题,提升我市在智能视觉领域的水平,推动高可靠“视觉智能+”的创新应用与融合发展,从而形成我市智能视觉传感器和芯片相关产品及产业集群。 (十)精密仪器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 精密仪器在产品研发制造等关键环节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是研发与先进制造的战略基石。目前我国高端精密仪器依然较高程度依赖进口,支持精密仪器的国产化发展,将会显著降低中小企业仪器采购成本,更好的帮助我市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的发展。 精密仪器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围绕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工业制造、生物医药、化学检验等产业行业的应用需求,聚焦提升物性测试仪器、光学仪器、测量计量仪器、生命科学仪器、电子电工仪器、工业母机以及部分行业专用精密仪器的质量、产品稳定性、产品精度等,进行科研攻关,逐步实现精密仪器的进口替代和国产化。 通过中心建设,发展精密仪器装备产业,加强资源整合汇聚,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全面推进精密仪器产业进口替代和国产化进程,推动精密仪器装备产业做大做强,助力我市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行业发展。 三、申报条件 (一)在合肥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能集聚整合领域内科研优势突出的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等,打造创新联合体,形成分工明确、有紧密利益捆绑的协同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协同攻关与成果转化。 (三)拥有相关领域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发展和“卡脖子”关键技术,凝练提出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和攻关任务,突出需要解决的行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问题。 (四)具有较强的资金自筹能力,为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持续投入,年度研发投入强度明显高于行业同类。拥有先进的科研基础设施,具备一定规模的技术开发实验场地,技术创新中心研发和检验设备原值不少于500万元,建设期投入不少于300万元。 (五)拥有国家级或省、市级高层次人才团队,或具有行业内公认的技术创新优势和高水平科研团队、领军人才,形成稳定的核心技术团队、专业化的技术支撑服务团队以及成果转化应用团队。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博士学位及以上或具有同等水平的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 (六)已建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等各类技术创新平台,具有一定的运行管理和对外开放服务成效、行业评价良好,具有创建国家、省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省级科技创新基地的基础和潜力。 四、其他要求 1. 申报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的企业,按规定提供《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请书》、《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可行性方案》等附件材料,装订成两份与电子版一起提交所在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 2.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依据《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修订稿)》要求,对辖区内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于10月15日之前将推荐函及相关申请材料报送至合肥市科技局平台处。
各市经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委,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经信企合函〔2020〕55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2021年度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条件的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服务的基地、创业园、孵化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中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园中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均可申报示范基地。 二、申报条件 符合《管理办法》中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要求。 三、申报程序 实行网上申报,程序如下: 1. 申报企业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在企业云办事服务栏,先进行企业注册,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报认定系统,按系统引导和《管理办法》要求,在线填写《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表》,并按《企业需上传材料清单》(见附件)要求上传相应材料。 2.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提交至所在市经信局。 3. 各市、省直管县(市)经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委等部门,根据《管理办法》,按属地原则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在线审核,并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推荐上报。 四、有关要求 1. 各市、省直管县(市)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精心组织,严格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2. 根据《管理办法》中“示范基地每次公告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报”的规定,各市、省直管县(市)经信部门要组织2018年及以前有效期满的示范基地重新申报(其中获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有效期从国家级示范基地生效的当年算起);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推荐上报。 3. 各地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申报工作,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1年9月9日10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24时;县级经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24时;市级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24时,并将联合行文的正式推荐文件(盖章扫描的PDF格式)上传至申报系统,逾期均不再受理。 附件: 1. 企业需上传材料清单 2. 2018年安徽省示范基地名单 1、附件1-2.docx
各县市区经信局、阜阳经开区投资促进中心、阜合现代产业园区 经贸局、有关单位和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 -2023年)》,加快构建我市工业互联网产业供给体系, 提升我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支撑能力,现征集一批技术实力强、 服务能力优秀、市场反映良好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在全市范围内 予以推广。我局将对入选推荐目录的平台、服务商,提供宣传推 介、供需对接等方面的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聚焦我市重点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面向企业提供工业互联 网专业服务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服务 商、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商和工业互联网配套服务商。 二、 申报条件 (一) 优先申报单位 入选“工信部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或特色专业型工 业互联网平台” “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工业互联网专业服务商” “安徽省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的企业优先申报。 (二) 其他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须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含市内 或市外),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为至少为3家企业提供过相关服务,技术管理团队不少于8 人。 三、申报材料 (一) 优先申报单位 1. 阜阳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申报表(见附件1 ); 2. 入选“工信部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或特色专业型 工业互联网平台”“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工业互联网专业服务商” “安徽省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的证明文件。 (二) 其他申报单位 1. 阜阳市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申报表(见附件1);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 证合一”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服务3家以上企业工业互联网相关专业服务的项目合同 (或协议)。 四、入选规则 1. 优先申报单位经审核通过后直接入选推荐目录; 2. 其他申报单位经现场考察并审核通过后,择优入选推荐目 录; 3. 推荐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和补充,分批推荐。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请于9月14日(周五)前报送至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与软件科(阜阳市颍州区 清河路539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电子版发送至指邮箱。 附件:阜阳市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申报材料模板 2021.09.06 关于征集阜阳市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第一批)的通知.pdf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建设决策部署,充分利用省内外科技资源,攻克制约我省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根据《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皖科资〔2019〕33号)和《2021年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专项实施方案》,聚焦我省十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亟需、应用导向鲜明、影响广泛的重大技术攻关需求,组织专家对前期各市推荐申报的项目技术需求进行论证,择优形成2021年度“揭榜挂帅”榜单,现将榜单任务(详见附件)及揭榜的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报说明 本批榜单围绕半导体晶圆缺陷检测、超导量子计算超低温微波互连系统、医疗CT球管核心部件制造关键技术、疫苗用中性硼硅玻璃及预罐封针筒关键技术、生物基聚氨酯原料与产品制造关键技术、基于新能源汽车的高安全半固态电池关键技术、内窥镜专用图像处理与无线传输芯片研发等方面,公开进行揭榜申报,力争解决制约我省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 揭榜方为省内外有能力解决榜单任务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或相关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揭榜方与提出榜单任务单位(发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长三角地区具有良好科研业绩的单位和团队揭榜攻关。鼓励产学研合作、组团揭榜攻关。 二、申报流程 1.选择榜单。请揭榜方于2021年9月3日前与省高新技术中心或省科技厅资管处联系(联系方式见后),结合自身优势,提出选择榜单任务。 2.对接揭榜。省高新技术中心或省科技厅资管处于9月4日前向揭榜方提供发榜方联系方式,请揭榜方于2021年9月13日前与发榜方对接。发榜方结合自身需求,选择拟合作的揭榜方,并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按有关规定签订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 3.网上申报。发榜方确定好意向合作单位后,及时登陆安徽省科技厅“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上传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等相关附件材料。系统开放起始时间:2021年9月4日8:00,关闭时间:2021年9月17日17:30。 4.审核推荐。各市科技局于2021年9月24日17:30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9月26日下班前将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安徽省行政服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不予受理。 5.评审立项。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揭榜方解决方案进行评审,从揭榜方研究能力、解决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先进性、实施机制等方面,择优遴选解决方案提出立项建议。 三、申报材料 发榜方在线填报以下材料: 1.填报《安徽省2021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申报书》(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 2.科技成果材料:实行代表作制度(只列出与榜单任务相关的科技成果)。发榜方近3年获得的重要奖项、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取得的专利和著作权、发表的重要论文及其他重要业绩(成果)等情况,每个类别提供材料均不超过5项。 3.揭榜方与发榜方签订的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 四、支持方式 1.择优遴选揭榜项目。对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由省财政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发榜方最高1000万元/项配套支持;对符合《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皖政〔2017〕52号)规定加大支持的相关区域项目,支持资金上浮20%。 2.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由所在市县先行投入支持,并作为申报省财政配套支持的条件之一。省财政支持资金、市县先行投入资金、发榜方自筹资金比例和使用管理等,按照《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3.省财政资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发榜方支付给揭榜单位的资金总额。 4.发榜方支付给揭榜单位的首次资金拨付证明作为省财政支持资金拨付的凭证之一,项目立项启动后,省财政拨付首笔支持资金(不超过发榜方向揭榜方拨付首笔资金的50%),剩余省财政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到位。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下达立项通知之日起算。 五、申报要求 1.发榜方提出的项目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所在市要认真审核把关。发榜方和揭榜方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信用存在问题的,取消项目立项资格,依规对发榜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处理。 2.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待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打印纸质材料由各市科技局统一在公示后一周内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纸质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确保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未公示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附件:榜单任务.docx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8月25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拟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资格要求 申报主体在合肥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符合《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二)责任要求 申报主体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主体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处理,追回财政资金,三年内取消其申报专项资金的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注册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初审后,推荐上报至合肥市知识产权局。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提供纸质材料及电子版。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一律采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加盖申报主体公章和骑缝章。电子版命名格式:项目名称-申报主体名称。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内容应完全一致。 (三)评审和公示 市知识产权局按照程序进行评审,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审核项目完成情况,并进行公示。 附件: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