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我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现就开展 2021 年第二批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关于印发安庆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经信产业〔2021〕30 号)。
二、认定方式
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县区择优推荐、市级综合评定” 的方式,认定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三、有关要求
1. 请各县(市、区)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 做好业务指导、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等工作。
2. 各县(市、区)择优推荐,推荐的智能工厂不超过 3个、数字化车间不超过 6 个。同一企业只能申报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其中一项。
3. 请各县(市、区)于 12 月 5 日前,将推荐文件、企业申报纸质材料报至市经信局重点项目办,电子版同步报至邮箱:aqsjxjzdb@163.com
附件:
1.关于印发安庆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2021 年第二批安庆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汇总表
安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