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数据资源局,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0〕14号),做好2022年度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工作,请各市、省有关单位对照《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审核等工作。各市相关部门于3月11日前将申报文件、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各1份)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数据资源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对应电子邮箱。其中,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的材料请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并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办”平台,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窗口资金类事项端口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2年版)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