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室、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合办〔2020〕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合肥市集成电路产业链第二批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在合肥市范围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并实际运营,且在集成电路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公共服务平台等相关业务。有以下任何一类情况的企业不得申报:
1.非独立法人企业。
2.流通类企业(含贸易性代理)等产业链非强关联领域的企业。创意文化产业除外。
3.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社会法人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6〕47号)规定,存在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合肥市XX产业链企业申请信息表》(见附件1)、承诺书(见附件2),以上材料均需企业盖章。
2.申报企业须认真阅读《合肥市XX产业链企业申请信息表》内相关备注说明,其中:企业(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务必完整准确(与纳入统计系统信息一致)。三、相关要求
1. 重点产业链企业认定工作是合肥市重点产业人才政策兑现的重要环节,此次认定工作完成后短期内预计不会立即组织第三批企业认定,请园区企业高度重视,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2.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个产业类别,同时申报2个(含2个)以上产业类别的视为无效,将不纳入任何产业链企业库。
3.请于12月17日下班前,分别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统一刻录光盘)报送至高新区半导体投资促进中心911办公室。
逾期视同自行放弃。
附件:合肥市“三重一创”办关于开展合肥市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12个产业链第二批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zip
合肥市“三重一创”办关于开展合肥市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12个产业链第二批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