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投促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室、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合办〔2020〕18号)文件精神,市发改委牵头认定全市新型显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产业的重点产业链企业名录。产业链重点企业名录库将作为合肥市产业人才政策兑现的依据,不在企业目录中的企业无法申请人才政策。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合肥市范围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并实际运营,从事新型显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产业领域的研发、生产、公共服务平台以及部分与相关产业领域关联的独立法人企业与机构。其中,有以下任何一类情况的企业不得申报:
1、非独立法人企业;
2、流通类企业(含贸易性代理)等产业链非强关联领域的企业;
3、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社会法人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6〕47号)规定,具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或机构。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合肥市重点企业名录信息表》(见附件1)、承诺书(见附件2),以上材料均需企业盖章。
2、请认真阅读《合肥市重点企业名录信息表》内相关备注说明,其中:企业(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务必完整准确(与纳入统计系统信息一致);并且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个产业类别,同时申报超过2个(含)以上产业类别的视为无效。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上报,并做好信息确认工作,核验企业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准确性。
2、请各单位于11月13日上午11:00前正式行文(含汇总表)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汇总表电子版、上报文件及企业申报材料PDF扫描件,由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统一刻录光盘)报送至市发改委。
附件:
1、合肥市重点企业名录信息表
2、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