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肥西县委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西县人才驱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肥发[2018]23号)精神,依据《肥西县创新型企业家评选认定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现就肥西县第二批创新型企业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肥西县内注册创办企业,懂科技、懂市场、善经营,对我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企业家。已被评选认定为首届创新型企业家不列入申报对象范围,首届创新型企业家培育对象列入申报对象范围。
(二)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管理水平,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且担任领导职务2年(含)以上;
2.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或持有企业30%以上的股份;
3.企业家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和失信、劳资冲突事件;
4.主营业务为肥西县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或现代服务业。未来1-2年,企业有明晰的新产品研发计划;
5.领办高新技术企业,经营业绩良好,主要经济指标位于本行业前列;或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研发团队、企业具有快速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前景、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
二、申报事项
(一)申报时间
2020年11月15日前,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填写《肥西县第二批创新型企业家评定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申报表与相关材料一同装订,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各乡镇(园区)工业办或经贸办。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序号+名称命名。
(二)申报材料
1.《肥西县第二批创新型企业家评定申报表》(含申报人事迹资料。字数请控制在3000字以内);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具有海外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
3.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申报人近两年内工作证明(工作合同等),团队核心技术研发人员在该企业近三年工作证明(工作合同等);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7.奖励证书复印件;
8.所在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9.入选国家、省、市各类重点人才计划证明;
10.申报人投资及参股情况证明;
11.申报人正面、免冠彩色二寸近照3张及电子版;
12.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审计报表(会计事务所出具)。
注:申报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成册(申报人照片除外),电子版按以上编号打包。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创新型企业家评选认定工作,是我县实施人才强县、助力社会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该项工作已纳入2020年学干先锋云平台目标考核和党建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因此,各乡镇(园区)和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在认真总结2019年第一批创新型企业家评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切实把引领我县经济转型发展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各乡镇(园区)的工业办、经贸办、组织办等具体工作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2.深入发动。各乡镇(园区)要广泛深入宣传本通知精神及《中共肥西县委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西县人才驱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肥发[2018]23号)和县人才驱动高质量发展政策配套细则等文件精神,使广大企业家明确创新型企业家评选认定工作的目的、意义、认定条件和具体安排,积极参与申报工作;乡镇(园区)同时要将创新型企业家推荐评选工作,与引导人才创新、创业、创优工作结合起来,树立献身科学、献身创业的积极导向,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3.审核上报。申报日期截止后,各乡镇(园区)务必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本乡镇(园区)范围内所有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分别签署推荐意见后,连同《肥西县创新型企业家申报简明情况汇总表》统一报送至肥西县科技局外国专家与科技人才管理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