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发部,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贸易投资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秘〔2023〕243号)文件精神,引导我市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促进成果就地转化,市工信局拟建立芜湖市首批次新材料产品培育库,提高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申报质量,2025年省首批次新材料申报原则上从市首批次新材料产品培育库中筛选推荐。现就芜湖市首批次新材料产品培育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重点突出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生物基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新型能源材料、前沿材料等新材料的创新和产业化推广应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应符合《芜湖市首批次新材料产品培育库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申请产品应为2024年2月以来经用户批量使用(试用)的新材料,提供《新材料销售合同及发票清单汇总表》(见附件3)。
2. 提供不多于5张JPG或GIF格式的彩色电子照片,每张照片为800*600像素,大小在300KB以内。
3. 申请单位需明确产品技术水平,按照“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选择填写;对申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自主供应能力的”,还需提供对比分析报告、与销售合同对应的发票和银行流水、上年度财务审计报表等材料。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 请申报单位认真、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向所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签字盖章)。
2. 首批次新材料入库产品申报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应用单位及产品名称要与产品销售合同(发票)一致。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内容格式应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电子文件统一报送PDF格式,纸质申报材料汇编成册。
3. 组织现场核查。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新材料产品的创新点等进行严格初审,包括申请报告书、销售合同、查新报告等材料,同时现场查看申报新材料产品的生产、经营状况。现场核查和材料初审通过后,由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正式行文(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附对应的申报评定项目汇总表(附件2)。
4. 芜湖市首批次新材料产品入库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20日。请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相关电子及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 芜湖市首批次新材料产品培育库管理暂行办法
2. 芜湖市首批次新材料产品入库申报汇总表
3. 新材料销售合同及发票清单汇总表
附件下载: 附件1-3.docx
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21日
(联系人:市工信局节能科何谷伟,电话:0553-3837819,邮箱:ziyuanke20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