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金融机构,企业:
根据《长丰县科技型企业“科创贷”业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2020〕9号)精神,现将政策兑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地点
1.时 间: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2日;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 点: 县科技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519室);
二、申报条件
(1)经与县科技局、财政局签订合作的金融机构;
(2)经县科技局推荐申请科创贷的企业;
(3)2023年9月1日前,结清“科创贷”利息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1)担保机构“科创贷”担保费补贴
申报材料:
1.长丰县“科创贷”(担保公司)担保费补贴申请表 (附件1);
2.“科创贷”担保合同;
3.“科创贷”放款通知书。
(2)银行“科创贷”贷款补贴
申报材料:
1.长丰县“科创贷”(银行)补贴申请表(附件2);
2.长丰县“科创贷”申请书复印件;
3.“科创贷”贷款合同(借据)复印件;
4.“科创贷”放款凭证。
(3)企业“科创贷”利息补贴
申报材料:
1.长丰县科创贷(企业)贴息申请表(附件3);
2.长丰县“科创贷”申请表复印件;
3.“科创贷”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复印件;
4.“科创贷”贷款借据复印件;
5.“科创贷”银行放款回单复印件;
6.支付银行利息回单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均一式2份,并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另将各类附表的电子版发至449071398@qq.com电子邮箱。
附件:1.长丰县“科创贷”(担保公司)担保费补贴申请表
2.长丰县“科创贷”(银行)补贴申请表
3.长丰县科创贷(企业)贴息申请表
4.“科创贷”政策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长丰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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