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设[2023]14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开发区建发局,各有关单位:
2022年10月,我市入选全国首批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为构建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培育智能建造产业,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开展合肥市智能建造试点企业(产业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行业较大影响的专业承包及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
(二)优先支持具有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智能工厂、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申报。
(三)申报主体使用的智能建造相关技术、装备、软件、平台等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申报流程
(一)单位申报
申报单位填写《合肥市智能建造试点企业(产业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编写《合肥市智能建造试点企业(产业基地)实施方案》(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二)县(市)区推荐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推荐辖区企业。
(三)评审公布
市城乡建设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试点企业(产业基地)开展实地考察并对申报企业(产业基地)实施方案进行评审,综合考评后确定试点企业(产业基地)名单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三、申报时间
2023年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盖章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与科技处(阜南路51号友谊大厦503室),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hfcjjkjc@163.com。
附件1:合肥市智能建造试点企业(产业基地)申报表.docx
附件2:合肥市智能建造试点企业(产业基地)实施方案.docx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