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合政办〔2023〕7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拟开展合肥市优秀专利导航项目、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项目评选及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等不享受所列条款支持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注册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初审后,推荐上报至合肥市知识产权局。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提供纸质材料及电子版。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一律采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加盖申报主体公章和骑缝章。电子版命名格式:项目名称-申报主体名称。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内容应完全一致。
(三)评审和公示
市知识产权局根据项目需求按照程序进行评审,评选年度优秀项目,并予以公示。
附件:合肥市优秀专利导航项目、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项
目评选及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申报指南
2023年8月23日
附件
合肥市优秀专利导航项目、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项目评选及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申报指南
为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合政办〔2023〕7号)文件精神,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透明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一、专利导航
(一)申报主体
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等不享受所列条款支持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
(二)申报条件
1.2023年度围绕合肥市重点产业开展专利导航,形成专利导航报告;
2.具有稳定的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技术创新能力强,且拥有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等核心知识产权,在细分行业中具有引领性,具有承担专利导航分析的能力和条件;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能力较强,企业主营产品销售有一定市场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在总销售收入中占有较高比例;
4.已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配有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开展专利导航工作的需求明确;
5.通过开展专利导航,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产品创新和技术升级方向和路径更加明确,企业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显著增强,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
6.每家单位仅限申报一项专利导航项目,已经获得合肥市运营服务体系专利导航项目奖补的单位,不得再次申报。
(四)申报材料
1.专利导航示范项目申请表(附件1);
2.专利导航报告及可公开版本报告;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简介(含优势产品行业表现情况)、专利导航服务合同书、相关专利证书复印件;
4.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成果备案证明。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于2024年2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注册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县(市)区市场监管局2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推荐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逾期不予受理。
(六)拟立项数量及奖补标准
材料受理后,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不多于15个项目为2023年度合肥市优秀专利导航项目,并予以公示,推荐申报国家专利导航示范项目,并给予每项15万元资助。省市县不重复奖补。
二、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
(一)申报主体
符合政策规定条件且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不享受所列条款支持。
(二)申报条件
1.2023年度围绕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形成风险预警报告;
2.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具有一定的国内外知识产权申请量和拥有量,并利用其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且有出口规划或赴国外参加展会等情况,具有承担风险预警分析的能力和条件;
3.已建立相关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有相应资金保障,有专职工作人员,有开展风险预警工作的明确需求;
4.申报项目要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方向,项目选取应具有针对性、前瞻性,集中在企业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关键产品或海外市场潜力大,可能存在知识产权诉讼风险的产品,未开展过预警、导航等知识产权数据分析服务。
5.每家企业仅限申报一项风险预警项目。
(四)申报材料
1.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示范项目评定申请表(附件2);
2.风险预警报告及可公开版本报告;
3.企业简介(含优势产品行业表现情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风险预警服务合同、相关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于2024年2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注册地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于2024年2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推荐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逾期不予受理。
(六)拟立项数量及奖补标准
材料受理后,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10个左右项目为2023年度合肥市优秀海外风险预警项目,并给予每项15万元资助。省市县不重复奖补。
三、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
(一)申报主体
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个人等不享受所列条款支持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
(二)申报条件
1.2023年度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以下简称试点平台,网址:www.zlcp.org.cn)进行备案的产品;
2.本次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应为参照《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T/PPAC402-2022),达到所属产品分类评价基准,经济效益高且专利价值贡献突出的产品。
3.同一型号或品种的产品应作为一件产品进行认定,如xx企业的xx型号手机,不同颜色、大小、配置等应归类为同一产品;
4.申请认定的企业应为认定产品所使用的专利的专利权人或专利权人之一,或专利被实施许可人或专利被实施许可人之一。专利被实施许可的企业进行产品认定,应征得全体专利权人的同意;
5.一家企业可选择不超过3件产品进行认定。
6.已经享受过合肥市运营服务体系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资助的产品,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材料
1.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项目申报书(附件3);
2.2023年度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产品备案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项目申报书涉及到的产品使用专利情况、经济效益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于2024年2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注册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县(市)区市场监管局2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推荐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逾期不予受理。
(五)奖补标准
材料受理后,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认定2023年度合肥市专利密集型产品,并按照每件5万元的标准,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附件:
1.合肥市优秀专利导航类项目认定申请表
2.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示范项目评定申请表
3.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