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经信部门按照要求组织企业申报,并于8月18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意见函、汇总表和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请勿遗漏)报至市经信局工业互联网处,逾期不予受理。
各示范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同步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登录,并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内容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
附件1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3年8月)
附件2 2023年国家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汇总表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