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组织人事)局:
为大力推动创业合肥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来肥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业合肥行动方案的通知》(合政〔2022〕206号)等文件要求,开展2023年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助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2023年7月4日-31日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是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在合肥市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最初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法人或按占股比例,均不能作为申报对象)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2、创业项目符合合肥市产业发展导向且带动就业明显;
3、具有完备的创业实施计划、健全的规章制度、良好的运作团队;
4、除法人代表外,吸纳3人以上就业,鼓励为员工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5、创业项目要有一定的商业价值、成熟的经营模式和良好的市场前景。
已在2018—2021年度申报过扶持资助的创业项目(包括淘汰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三)资助标准
创业项目扶持资助共分三个等级:3万元、5万元、10万元,所需扶持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1、申报人为高校在校生的,向所在高校创业工作管理部门提交申报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各高校对申报项目采取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初审,审核签署意见汇总后,统一报送市人社部门。
2、申报人为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的,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对申报项目采取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初审,审核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市人社部门。
3、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胶印成册):
(1)《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申请表》;
(2)申报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在校证明或学生证)和就业创业证的复印件;
(3)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创业项目计划书(纸质版、电子版);
(5)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
(五)评审程序
1、部门预审。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召开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扶持资助评审前预备会,研究评审流程,随机抽取成立专家评审组,并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库中,随机抽取1家第三方服务机构。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申报项目扶持资助进行企业真实性核查。
2、第三方机构核查。第三方机构将主要采取网络查询工商、税务等信息的真实性、登门核查等方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项目进行资料核实。
3、路演评审。第三方机构核查通过的扶持项目进入路演评审环节。评审采取专家会审与项目路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路演场地。在我市的部分高校设立项目路演分会场,由高校作为承办单位,负责项目路演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2)项目分组。按照项目类型分别安排在路演分会场,项目法定代表人和团队成员,在评审会上进行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
(3)评审专家。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各推荐5名专家,共30个专家,成立评审专家团。通过随机排列的形式将专家团进行分组(每组5名专家,其中1名为组长),分别安排在路演分会场进行项目评审。
(4)路演形式。①项目展示。项目团队按照抽签顺序参加路演,选手上场后对项目情况进行PPT演示介绍,由专家评委进行点评、打分。②现场答辩。评审专家针对项目的商业模式、市场前景、运营计划等方面进行提问,选手答辩。此环节由参赛团队成员共同参加,可指派一人完成主要比赛内容,其余成员对内容作补充。评审专家根据选手表现和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路演成绩由项目展示、现场答辩的得分相加得出。现场公布创业团队的最后得分,按分数高低依次排列,初步确定创业项目扶持资助金额。路演邀请新媒体进行现场直播。
4、评委会审议。由市人社局牵头成立评委会,评委会主任由局领导担任,委员由各路演组选出的专家组长担任。路演评审结束后,评委会组织召开会议,对入围的项目进行审议,各路演组长分别汇报各组路演评审情况,经评审会研究,采取投票表决等形式,最终确定获得资助的创业项目和金额。
5、公示。项目评审结果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市人社局官网向社会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6、资金拨付。公示结束后,根据文件规定,按创业项目评审情况按3万元、5万元、10万元三个等次给予扶持资助,将资金拨付给创业项目企业银行账户。
7、绩效评价。将通过评审的项目纳入合肥市创业项目库,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执行情况和企业经营情况开展跟踪回访和绩效评价。对经营发展良好的项目予以重点推广推荐,对项目执行不利和经营情况不好的,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创业指导和服务。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是扶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收集申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2、健全队伍,认真审核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各高校要指定办事机构,把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初审和汇总工作。
3、积极宣传,按时上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征集、及时推荐、审核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并于2023年8月4日前将经审核的创业项目资料纸质版、电子版和《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申请表
2.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书
3.2023年合肥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情况汇总表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