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合科〔2021〕108号)要求,现将首批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经市政府批准,2020年组建且筹建期满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附件1)。
二、材料报送
各技术创新中心填写验收申请书(附件2)以及相关附件,经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于2023年7月12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平台建设处(市政务中心B座617室)。
三、验收流程
验收将采取“会议验收+实地考察”的方式开展。专家组经听取中心主要负责人报告、审阅验收材料、质询讨论并实地考察各中心的建设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后,进行打分并形成验收意见。各中心需提前准备汇报答辩PPT(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验收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附件1:参加验收评估的市技术创新中心名单
附件2: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验收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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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