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文件精神,争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现面向重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开展相关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家用电力器具制造、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等重点细分行业,全市范围内征集有意愿开展数字化转型的中小企业。
二、基本条件
1.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较强的数字化改造意愿和需求,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故,未发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2.申报企业为符合重点细分行业的中小企业,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特别是数字化转型需求迫切、发展潜力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企业优先纳入支持范围。
3.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可重复申报。
三、征集程序
1.企业在国家“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网址:https://zjtx.miit.gov.cn/zxqySy/main)上完成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
2.
企业自愿参与试点,并于2023年7月7日下午15:00前线上填报合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征集调查问卷。申报二维码如下: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细分产业中小企业参与试点并做好指导工作。
2.在进行数字化试点改造期间,企业应积极配合数字化改造工作,同时接受市县经信部门的业务指导。
3.市经信局后期将对企业进行遴选并对入围企业予以公示。
附件: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