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居巢经开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巢政〔2021〕62号)、《关于印发2021年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先进制造业)的通知》(巢经信〔2021〕7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巢湖市高质量发展政策经信局部分兑现补助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政策第6条:支持企业创新振兴产品质量—“国际QC小组”“全国质量信得过班组”、安徽省级质量管理小组一等技术成果、合肥市级质量管理小组一等技术成果补贴。
(二)政策第7条: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补贴。
二、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巢湖市经信局科技与信息产业推进科。
三、申报时间
2023年5月22日至6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各条款均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
2.巢湖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3);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扫描件;
4.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5.各政策条款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
(二)此次兑现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未申报的项目。
(三)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补贴项目申报主体为规上工业企业。
(四)提交的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合法。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予以追回,并将实施失信联合惩诫,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不享受政策支持。
(五)手续不全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所有申报材料须字迹清晰,无涂抹修改痕迹。
五、申报内容
政策申报条款和材料参照《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巢政〔2021〕62号)、《关于印发2021年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先进制造业)的通知》(巢经信〔2021〕73号)文件。
附件:1.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巢政〔2021〕62号)
2.《关于印发2021年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先进制造业)的通知》(巢经信〔2021〕73号)
3.资金申请表及信用承诺书(模板)
巢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