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服务人才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合人才〔2022〕1号)文件精神,动态更新完善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库,经研究,决定开展合肥市高端装备、新材料、光伏及新能源、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6个产业链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 在合肥市范围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并实际运营,且在高端装备、新材料、光伏及新能源、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6个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公共服务等相关业务的法人企业。
(二) 一般要求成立1年以上或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以上。对初创企业、研发型企业、招商引资新引进企业等主营业务收入和成立年限不符合条件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定。
(三) 有以下任何一类情况的企业不得申报:
1. 非独立法人企业。
2. 流通类企业(含贸易性代理)等产业链非强关联领域的企业。
3. 主要营业收入为房地产、建筑、采矿、商贸流通、人事代理及传统服务业的企业。
4. 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有效期内)。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合肥市重点产业链企业申请信息表》(见附件1)、承诺书(见附件2),以上材料均需企业盖章。
2.申报企业须认真阅读《合肥市重点产业链企业申请信息表》内相关备注说明,其中:企业(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务必完整准确(与纳入统计系统信息一致)。
三、相关要求
1. 重点产业链企业认定工作是合肥市重点产业人才政策兑现的重要环节,请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高度重视,充分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对申请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填写《合肥市产业链企业现场核查记录表》(附件3),认真做好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准确性核验。
2. 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个产业类别,同时申报2个(含2个)以上产业类别的视为无效,将不纳入任何产业链企业库。已经入库的企业无需再次申请。
3. 请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于4月10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企业申报材料以PDF格式报送)至市经信局企业发展服务处。
附件1:合肥市XX产业链企业申请信息表
附件2:企业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3:合肥市产业链企业现场核查记录表.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