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合肥市蜀山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强化质量管理,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经区政府同意,我区组织开展第一届蜀山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24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蜀山区区长质量奖的企业(以下简称申报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蜀山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务、统计关系均在蜀山,合法进行生产经营等业务活动3年以上;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自主创新能力强,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企业文化突出,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经营规模、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全区领先地位;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3.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导入卓越绩效管理制度并运行3年以上,具有显著的质量效益;
4.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或证照;
5.质量管理工作具有行业特色、企业特点,质量工作成绩显著,持续改进效果良好;
6.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二)申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评审申请: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方面政策;
2.近3年内有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3.近3年内在国家、省、市、区级监督抽查或各级监督检查中,其产品、工程或服务被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4.近3年内存在涉税违法违规行为;
5.近3年生产经营组织发生亏损;
6.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1.申报表:申报企业应如实、完整填写《蜀山区区长质量奖企业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要求。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企业应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所在镇街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或区行业主管部门。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实证材料一式两份)、电子U盘(含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二)推荐:各镇街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或区行业主管部门收到材料后,在申报推荐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镇街开发区或区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后,于2023年3月24日前报至区市场监管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科。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申报的组织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各地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动员,积极营造氛围,真正把本地成就突出、质量效益显著、核心竞争力强的申报项目推荐上来。
(二)认真把关。推荐单位应对申报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可靠。
附件:蜀山区区长质量奖申报材料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