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县“专精特新”企业中小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壮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规模,引导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促进我县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决定设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中小企业,方可申请入库:
1.依法在肥西县内注册登记、税收统计关系均在肥西县(不含新港工业园、柏堰科技园)、连续经营2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
2.制造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
3.我县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省内或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
4.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位居省内或者国内前列,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50%以上。销售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5.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优先入选培育:
1.企业专注核心业务,能为大企业、大项目和龙头企业提供关键零部件、关键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主导产品和服务在国内或省内细分市场处于领先地位。
2.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利用数字化智能化工具支撑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过程。运用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化工艺流程与装备技术,精益生产、敏捷制造、精细管理水平较好。
3.拥有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或市级以上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工程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等技术创新平台。
4.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入库:
1.近两年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有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3.已被列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及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
4.有其他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或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有关要求
请各乡镇园区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附件1(肥西县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表)、附件2(肥西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汇总表),于10月29日前将附件1-2纸质版(企业盖章)及电子版汇总后报送至县经信局中小企业科。
附件:
1.肥西县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表
2.肥西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汇总表
肥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