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园区),县直及中央、省、市属驻庐各有关单位:
根据《庐江县促进自主创新发展政策》(庐政办〔2023〕52号)和《2023年庐江县促进自主创新发展政策实施细则》(庐科〔2024〕2号),现就我县2023年度第二批自主创新政策申报兑现工作通知如下:
一、兑现项目
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发费用在10万元-100万元(含1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给予研发总额5%的一次性补贴。
二、申报时间
2024年6月11日——6月18日。
三、有关要求
本次兑现项目属于免申即享条款。符合此条款的企业无需上报纸质材料,填写可编辑电子版附件1、2,发至邮箱:
2351002868@qq.com。
四、附件
1.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
2.2023年度自主创新政策兑现信息表
3.研发费用补助拟兑现企业名单
阅读原文
庐江县科技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