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辖区企业及人才,现开展2023年度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多层次人才体系建设扶持政策(试行)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工商注册、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在开发区,申请项目在开发区范围内组织实施,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部分政策有特定主体的在具体条款中注明)。
政策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一)当年企业出现1人(含)以上人员死亡安全生产事故或被应急、环保等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发生群体性上访等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根据《统计法》要求,应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而未主动上报统计资料或迟报、漏报统计数据,以及未完整、及时地向开发区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的;
(四)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区内相关政策规定的。
二、申报时间
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24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一码通平台(https://www.hjqservice.com/#/welcome/index)对照申报政策条款内容及要求(附件1),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资料,申报时按系统指示填写对应条款申请表,同时将所需附件材料以PDF格式上传到系统。区组织人事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扶持政策联合审核导则的通知》(合经区管办〔2019〕26号)进行审核。
附件1:申报政策条款内容及要求
附件2:申报材料附表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