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现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批试点企业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遴选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等试点行业,以及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集成电路、智能家电、光伏及新能源、新型显示等重点产业中小企业,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一)属于试点行业的规上中小企业【通过统计部门网上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的规上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属于367、382、385、397、398】。
(二)纳入我市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集成电路、智能家电、光伏及新能源、新型显示等5个重点产业链企业名录库的中小企业。
(三)为上述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提供配套的上下游规上中小企业。
二、遴选条件
1.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生产经营。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3.近一年有数字化改造计划。
4.试点项目实施地在合肥市辖区范围内。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上无失信信息。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合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https://hfzxqy.demo-caii.com/login),如实填报申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附件1),企业端口关闭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24时。
(二)县区初审。县区工信部门对照遴选条件,对申报企业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信用情况等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平台推荐至市工信局,并于6月2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行文及汇总表扫描件上传平台。
(三)市级审核。市工信局会同市产业链专班各牵头单位对初审推荐企业进行复核,按照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并结合企业主营业务等情况开展遴选,将评分前450名的企业纳入第二批试点企业范围,履行集体决策、公示等程序后,公布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
四、有关事项
(一)根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我市计划对不少于500户试点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并争取于今年7月底前确定所有试点企业名单,请符合条件且改造意愿强的企业积极参与第二批试点企业申报。
(二)入选试点企业可参与政府组织的数字化转型相关综合服务活动,申报享受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财政扶持政策、专属金融服务产品支持。
(三)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的数字化改造试点企业不纳入遴选范围。已纳入第一批试点企业名单的,无需重复申报。
(四)根据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进展情况,动态调整试点企业名单。
附件:
1.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申报佐证材料清单
2.试点企业评价指标体系
3.数字化改造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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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