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对照《2023年肥东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制造业)实施细则》,组织申报材料,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一份,提供复印件,统一用A4纸胶装成册,原件留存备查。
(一)所有免申即享条款,企业无需提供申报材料,但企业需要注意生产经营和信用正常。县经信局相关科室需提供上级认定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各一份,并填写《2023年肥东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制造业)免申即享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除免申即享条款外,其它项目均需企业申报。企业报送纸质材料一份至所在乡镇园区,由所在乡镇(园区)初审。乡镇(园区)要严格按照上述实施细则把关,初审合格后,填写《2023年肥东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制造业)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签字盖章后连同申报材料一份于5月20日前报县经信局经济运行科(12号楼203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乡镇(园区)要加大宣传,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以免企业漏报。
1.2023年肥东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制造业)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23年肥东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制造业)免申即享项目申报汇总表
肥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