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林园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工商业联合会、市供销社,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2024年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的通知》(见附件)要求,请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征集工作,并于4月13日前填写并反馈《2024年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建议表.docx》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邮箱:hfzjbzh@163.com)。
附件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2024年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的通知.zip
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