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2024年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工作将于近期开展,请各企业对照认定标准,梳理企业自身情况,如有符合标准的企业请联系县数据资源局张少君(15212276376,电微同号),后续也会开展大数据企业认定培训会,认定成功后也会有相应的奖补政策。
认定标准: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合肥市,且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含)以上。
2.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营业收入不少于100万(含)。
3.主要从事大数据应用、服务、产品制造等有关数据处理活动,包括:
(1)大数据服务类。从事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计算、可视化、共享、开放、交易、安全等大数据技术开发和服务的企业;
(2)大数据应用类。应用大数据技术为传统产业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促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的企业。如从事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数字金融、数字商贸、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等领域活动的企业;
(3)大数据产品制造类。从事数据收集、传输、存储、计算、安全等硬件设备以及相关智能化产品研发、制造的企业;
4.上一会计年度企业数据相关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少于30%(含)。
附件: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肥西县数据资源局
202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