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合政办〔2023〕7号)《合肥市服务人才发展若干政策(试行)》文件精神,加大重点产业链企业政策支持力度,现由高新区经发局充分发挥统筹作用,牵头组织16个重点产业链专班建设口径统一、科学规范、动态更新的合肥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库。
结合前期各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现对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量子、网络与信息安全、城市安全、空天信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光伏及新能源、绿色食品及现代种业、创意文化、智能家电等16个重点产业链企业集中开展入库认定及在库复核工作。现将入库条件、工作规范、责任分工及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入库条件
合肥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运营情况。本市区域内注册一年及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际运营、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万元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的企业。
2.信用情况。无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
3.产业类型。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量子、网络与信息安全、城市安全、空天信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光伏及新能源、绿色食品及现代种业、创意文化、智能家电等16个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公共服务等相关业务的企业。流通类企业(含贸易性代理)等非产业链强关联领域的企业除外。
4.其他要求。一是对初创企业、研发型企业、招商引资新引进企业等主营业务收入或成立年限不符合条件等存在特殊情况的企业申请入库,由我区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定并出具证明。二是入库企业应有固定经营地址及至少3人的社保缴纳记录。三是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个产业类别,已经入库的企业无需再次申请。
二、企业入库申报要求
1.首次申报入库认定的企业需于3月22日下午下班前向高新区各产业链负责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到指定邮箱(见通知尾处):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年度完税证明确认表;
(3)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局业务受理公章);
(4)《合肥市重点产业链企业现场核查记录表》(附件1);
(5)《合肥市重点产业链企业申请信息表》(见附件2,企业须认真阅读相关备注说明,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6)承诺书(见附件3);
(7)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企业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彩色PDF扫描件,以及与扫描件内容一致的可编辑电子版文件。
2.软件类在库企业,可据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好对应重点产业链改申报工作,于3月22日下午下班前提供调库申报材料,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参照首次申报入库认定的企业,并额外填报附件4,所有材料统一发到新的认定部门邮箱进行调库。对于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软件类在库企业,高新区经发局也将按程序做好退库相关工作。
3.各企业如有疑问可扫描二维码加群:
附件:附件1:合肥市重点产业链企业现场核查记录表
附件2:合肥市重点产业链企业申请信息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合肥市重点产业链调库信息汇总表
附件5:产业环节注解
合肥高新区经发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