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创新创业载体认定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合高管办〔2022〕44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促进高新区科技创新孵化载体持续健康发展,引导孵化载体不断创新和提升孵化能力,拟对高新区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2023年度绩效考核,现就绩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经国家、省、市、高新区认定(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单位的税务、统计、工商关系须在高新区,且孵化场地位于高新区。
二、申报要求
采取“线上+线下申请”的方式,首先登陆合创汇官网https://sczt.gx-hch.com/cwis/resources/anon/index,点击导航栏“双创载体”板块进行登录,在绩效考核模块按照表单要求依次填报,其中合肥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2023年总结及2024年计划模板(见附件2),内容核对无误之后进行提交,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6日,并导出申报材料按照顺序进行打印装订,纸质材料盖章一式一份于2024年3月8日前报送至科技局1001办公室。
附件1.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创新创业载体认定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
附加2.合肥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模版)
合肥高新区科技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