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各专利权人:
根据《关于印发新站高新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新办〔2023〕65号)、《关于印发新站高新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新市监〔2023〕28号)要求,决定在我区开展知识产权奖补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或个人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忠路999号)B1-303 室。电子版材料同步报送至邮箱:zhishufenju@126.com。
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一)纸质申报材料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报主体需签字)。纸质版材料按照各项目所列申报材料的序号顺序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并一式一份。
1.各项目申报表;
2.企业单位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诚实信用承诺书;
4.企事业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信用·合肥”网站上的信用公示信息截图;
5.各政策条款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各项目申报表及相关专利明细表需提供word版本一并发送至邮箱。word版
(三)申报主体在信用查询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安徽>、信用中国<安徽合肥>)存在失信信息的,需在申报时间结束前完成信用修复并提交没有失信信息的信用截图。申报时间内无法完成信用修复的,及时联系区市场监管局。
(四)最终兑现奖补资金数额以拨付金额为准。
(五)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手续不全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所有申报材料须字迹清晰,无涂抹修改痕迹。
附件:
1. 《关于印发新站高新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新办〔2023〕65号)
2. 《关于印发新站高新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新市监〔2023〕28号)
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