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合政办〔2023〕7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发改部分)>的通知》(合发改综合〔2023〕566号)等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合肥市“科技兴粮”和“节粮减损”项目奖补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
在合肥市内注册、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项目申报条件且申报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企业”),均可申报。严格落实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在失信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不得申报。
二、项目内容及申报要求
(一)“科技兴粮”项目
1.政策内容:对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科技兴粮”项目,择优按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2.申报条件:实施粮食深加工项目建设,延长粮食产业链,提高粮食附加值的涉粮企业;加大科技应用,实施加工、烘干等关键设备环保、智能、标准化建设或升级改造,提升质量或扩大产能并更好保障市场供给的涉粮企业。按照当年度关键设备采购投入金额的20%,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3.申报材料:
(1)产业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达到招标要求的,需提供项目招标相关材料;
(4)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关于当年度关键设备采购投入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明确投资明细、发票号等关键信息)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发票、付款凭证等;
(5)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
(6)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附件2)。
(二)“节粮减损”项目
1.政策内容:对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节粮减损改造项目,择优按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2.申报条件:企业对仓储设施实施绿色、低温或准低温、气调、浅层地能、保温隔热等储粮技术应用改造,符合节粮减损要求;企业实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通过智能粮情监控,提高储粮精准化管理水平,保障数量质量安全,降低粮食损耗;企业实施粮食检验检测项目建设,提升粮食质量和食品卫生指标监测能力,确保储粮品质,减少粮食损失。按照当年度技术改造投入费用的20%,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3.申报材料:
(1)产业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达到招标要求的,需提供项目招标相关材料;
(4)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关于当年度技术改造投入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明确投资明细、发票号等关键信息)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发票、付款凭证等;
(5)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
(6)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附件2)。
三、企业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24年2月7日——2024年3月20日。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工作实行网上与线下相结合。政策申报主体首先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hfcyzc.hfceloan.com/frontPage),注册登录后,按照流程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同时向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粮食主管部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两份。
四、县级审核
各县(市)区、开发区粮食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对企业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的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形成正式审核报告(县<市>区、开发区粮食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时加盖公章,并将企业提交的两份纸质申报材料作为附件),于2024年3月31日前上报至合肥市发改委。
五、相关要求
1.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预警提示专项政策重复申报的,申报企业须提供《关于2023年度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重复申报问题的情况说明》,同时各县(市)区、开发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审核,确保同一项目未重复申报。
2.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责。
3.各县(市)区、开发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项目申报、审核把关等工作,项目申报、审核、上报等情况纳入2024年度市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附件:1.产业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
2.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