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2023年印发,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发改部分)〉的通知》(合发改综合〔2023〕56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对《若干政策》“物流信息平台投资补贴”“冷链物流投资补贴”“首次升规企业补贴”以及2021年《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鼓励加快升规入统”等政策条款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企业”),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个人等不享受政策支持。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若干政策》第9条:完善现代流通体系。
1.物流信息平台投资补贴
政策内容:对建设物流信息平台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
申报条件:上两个自然年度物流企业对物流信息平台新增设备、软件投资额累计达50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
(1)产业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并附项目备案文件、项目完成投资分类明细表等相关材料;
(4)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关于上两个自然年度物流信息平台相关投入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明确投资明细、发票号等关键信息)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发票、付款凭证等;
(5)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
(6)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附件2)。
2.冷链物流投资补贴
政策内容:对企业新建(购置)、改造冷冻冷藏库、冷链物流车辆、终端冷藏设备等,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申报条件:上两个自然年度企业对新建(购置)、改造冷冻冷藏库、冷链物流车辆、终端冷藏设备等累计投资额达50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
(1)产业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附项目核审备、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前期手续文件,以及项目完成投资分类明细表等相关材料;
(4)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及运营情况证明材料、图片;
(5)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关于上两个自然年度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明确投资明细、发票号等关键信息)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发票、付款凭证等
(6)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
(7)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附件2)。
(二)《若干政策》第16条:鼓励加快升规入统。
3.首次升规企业补贴
政策内容: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首次纳入全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金融、商贸企业。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申报提示:无需企业自主申报,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对2023年首次入库企业(以统计部门提供名单为准)进行核实,报请市发改委审核。
(三)2021年《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第23条:鼓励加快升规入统。
政策内容:连续3年给予稳定在规上的企业当年新增我市贡献50%最高5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
1.2021年或2022年在我市首次升规入统且目前仍在统的服务业企业(以统计部门提供名单为准);
2.企业2023年在合肥市实际缴纳净入库的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之和大于2022年两者之和,缴纳数据按实际入库时间计算(以税务部门提供数据为准)。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申报提示:该政策条款为2021年政策延续执行,无需企业自主申报,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对企业信息(以税务部门提供数据为准)进行核实,报请市发改委审核。
三、申报要求
请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引导企业积极申报。首先,通知企业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fcyzc.hfceloan.com/frontPage),上传申报材料(如首次申报需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其次,对企业在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予以初审,同时对申报企业是否具有失信行为进行审查(信用合肥、信用安徽、信用中国三个平台均需审核查询)。最后,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出具请示文件(一式两份含附件3、4)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需加盖公章),于2月19日(周一)前报送至市发改委服务业处。
附件:
1.产业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
2.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
3.2021、2022年首次升规入库企业名单
4.XX县区事后奖补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