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组织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建立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18号)、《关于完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96号)要求,现就2023年第二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材料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类申报人员应是引进来肥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建立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18号)和《关于完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96号)对应的申报条件。
二、申请认定程序和材料
申报人员和相关单位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网址:http://hrss.ah.gov.cn/),在首页“资讯中心”页面“专题专栏”中选择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后,点击“职称申报”子系统进行申报或审核。具体申报程序详见操作手册(在“职称申报”子系统页面右上方)。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人员,根据从事专业、研究方向、实际工作需要等,经单位研究同意,可申请参加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的评审认定。应如实填写有关材料,并上传两份专家推荐信、业绩和能力等申请材料及其有关佐证材料。《安徽省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审批表》一式3份,从系统导出装订后逐级盖章。
2.单位推荐。由所在用人单位负责推荐。推荐单位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有关证件进行认真审查。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形成书面考核推荐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审核提交材料。
3.部门审核。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在用人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对所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在《安徽省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审批表》的“省直主管部门、市人社部门或省自贸区片区意见”一栏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报送市人社局专技处。
4.评委会接收。绿色通道评委会组建单位对材料进行初审,符合基本条件的予以接收,并组织评审会进行评议。
5.其他情况。无主管部门的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新兴业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审核。
三、相关情况说明和要求
1.皖人社发〔2020〕18号文中规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申报条件中科研工作经历和职称取得年限均指省外科研工作经历和省外取得职称年限。申报所提交的业绩均为取得最高学位或上一个职称之后,以近五年为主,其中发表论文作者需署名第一,考评结合专业需提供必要的业绩成果,所有评议条件中国家或省部级科技重大专项、研发计划等(含子项目)均需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2.个人网上申报时间:
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26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
3.报送要求:同一评审周期内不得多头申报。涉密材料请勿在网上提交,线下连同《安徽省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审批表》一式3份报送至市人社局专技处。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参加评审资格,并记入职称诚信体系。其他未明确事项,以省人社厅解释为准。
附件:
1.《关于完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通知》
2.安徽省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审批表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4.单位公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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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