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商务部分)》(合商法〔2023〕51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提信心拼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政办秘〔2023〕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鼓励制造业企业在肥新成立销售公司”和“举办‘相约合肥’系列活动”条款相关政策兑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制造业企业在肥新成立销售公司
1.申报主体: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正常申报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主体;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有特定要求的在具体条款中注明)
2.政策条款:对制造业企业在肥新成立的销售公司,当年商品零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分档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3.具体内容:对制造业企业当年在合肥新成立的制造业销售公司,并纳入限上零售额统计的,当年商品零售额满5000万元奖励30万元,在此基础上商品零售额每增加2500万元奖励15万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4.奖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当年新成立的限上企业;
2.申报主体当年零售额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
3.申报主体为“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纳统企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属于“批发业(F51)、零售业(F52)”;
4.申报主体的母公司或实际控股股东为制造业企业,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属于“制造业(C)”。
5.需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及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1);
2.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
3.申报主体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报主体当年12月统计报表(统计报表需在全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下载);
5.申报主体当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6.申报主体的母公司或实际控股股东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截图;
7.申报主体与其母公司或实际控股股东的股权关系相关材料。
二、策划推出“相约合肥”系列活动
1.政策条款:支持举办品牌消费、美食消费、大宗商品消费(含绿色家电消费下乡、汽车消费下乡)、夜间消费、云上消费等主题活动,对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美誉度高的促消费活动,择优对活动投入费用给予30%的补贴(活动结束后市商务局组织专家组对所有备案活动依据活动质量、活动规模、拉动消费等情况进行评审),单场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50万元。(本条款申报主体不受“本市区域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限制)
2.奖补条件
(1)活动方案需向县(市)区、开发区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备(活动举办前10天,本实施细则下发前举办活动,应在细则下发后1个月内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由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市商务局备案;
(2)活动主题为“徽动消费·合肥GO”系列消费促进活动,包含但不限于“首秀、首展、首发”、绿色家电促销、汽车促销、夜间经济消费季、云购合肥活动;
(3)单场活动总费用不低于20万元;
(4)活动的计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评审需提交材料
(1)活动方案(在市商务局提前备案的相关材料);
(2)书面申请、项目情况简介及效益评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3)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1);
(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章),或者行业协会及其他主体相关材料(加盖公司章);
(5)举办活动相关材料:活动总体方案、场地租赁合同(如有)、活动开展期间实景照片,活动宣传海报、宣传合同协议(如有)、费用支出票据明细及发票(当年)等;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并附项目实施方案、建设改造合同(如有)、款项支付票据(银行结算单等)、发票,以上财务单据复印件需加盖财务专用章;
(7)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
(8)活动结束后15天内提交活动总结。
三、申报要求
1.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全面摸排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以上两个政策条款的申报兑现工作,指导企业按要求提报材料。按文件要求,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审核,签署明确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同时查询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有无失信行为记录,并提交信用查询情况(查询截图留存报市局)。请
在2024年2月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申报材料电子版及信用查询情况送至市商务局消费处,逾期不再受理。
2.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A4纸打印,建立目录,按顺序排放,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申报材料封面标题统一为“XX(公司名称)关于“鼓励制造业企业在肥新成立销售公司”条款相关材料”或者“XX(公司名称)关于“举办相约合肥系列活动”专家综合考评材料”。
3.其它要求以《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商务部分)》(合商法〔2023〕51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提信心拼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政办秘〔2023〕8号)文件精神为准。
附件:1.政策资金申请表
2.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3.合商法〔2023〕51号
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提信心拼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合肥市商务局
2024年1月8日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