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科技项目
1.国家科技项目立项证明材料;
2.国拨经费到账单和财务记账凭证等证明材料;
3.申报企业同一项目已获“承担国家科技重大项目补贴”政策条款支持情况说明;
4.项目基本概况和实施进展成效情况(模板见附件);
5.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
二、省科技项目
1.省科技项目立项证明材料;
2.省拨经费到账单和财务记账凭证等证明材料;
3.项目基本概况和实施进展成效情况(模板见附件);
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
三、市科技项目
项目基本概况和实施进展成效情况(模板见附件)
上述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请扫描成PDF版(项目基本概况和实施进展成效情况同步报送word版)于1月26日前发送至1071851634@qq.com。
附件:项目基本概况和实施进展成效情况
合肥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