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局),商务、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合肥市“新徽菜·名徽厨”暖民心行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促进合肥创新徽菜产业发展。根据合肥市《“新徽菜·名徽厨”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决定开展合肥市第二届创新徽菜“名厨名菜名店”认定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认定一批热爱烹饪事业、厨艺精湛、业绩突出、善于传承、勇于创新的名厨,一批体现本地特有饮食文化、地域特征、历史传承的名菜,一批诚信经营、管理规范、品牌沉淀、美誉度高的名店,彰显合肥创新徽菜“名厨名菜名店”影响力,提升合肥创新徽菜“名厨名菜名店”荣誉感,打造合肥菜美食文化品牌,推动合肥地方特色菜品,餐饮文化内涵拓展升级,促进徽菜产业创新和餐饮行业不断发展。
二、推荐名额
本届共认定合肥创新徽菜“名厨”40名(各县区在正式推荐人选之外上报一名备选人员)、“名菜”40道(含小吃)、“名店”40家,各县区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名额分配依据县区个体和法人企业数占比得出)。
三、推荐办法
申报创新徽菜“名厨”项目,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评审、网站公示(含备选人员)后报送市人社局;申报创新徽菜“名菜”、“名店”项目,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评审、网站公示后报送市商务局。在合肥市首届创新徽菜“名厨名菜名店”认定活动中取得认定资格的“名厨名菜名店”个人和单位不得再次认定。
四、认定条件
(一)合肥创新徽菜“名厨”
合肥创新徽菜“名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居住2年以上,年满20周岁(2003年10月以前出生)、不满60周岁(1963年10月以后出生);
2.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发生违法违规事件,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人;
3.身体健康,职业道德良好,爱岗敬业,在传承弘扬徽菜文化方面作出贡献,烹饪技艺突出,受到业内或社会认可,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4.连续从事餐饮工作5年以上,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二)合肥创新徽菜“名菜”
合肥创新徽菜“名菜”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鲜明的特色,能体现合肥特有的饮食文化和地域特征,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传承;
2.使用合肥本土食材和传统工艺制作,符合国家饮食卫生标准,不得将列入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作为原材料使用;
3.具有一定消费市场和美誉度。
(三)合肥创新徽菜“名店”
合肥创新徽菜“名店”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格;
2.诚信经营,遵纪守法,无失信行为;
3.经营菜品以徽菜为主;
4.积极推广绿色餐饮,大力推动“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相关工作成效明显;
5.自觉遵守国家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使用,并按照有关要求定期在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平台报送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
6.需有一定品牌沉淀,具备一定经营规模、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限上企业或在全国、省、市、县各项活动中荣获名店、老字号等相关荣誉的优先。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合肥创新徽菜“名厨名菜名店”的认定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申报认定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评审、公示后要形成推荐报告,简要叙述推荐对象的主要业绩及突出贡献。创新徽菜“名厨”加盖县区人社局公章的推荐报告、推荐对象申报材料(包括 word 版、pdf 版,一人一档)一并于
11 月 30 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创新徽菜“名菜”、“名店”加盖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公章的推荐报告、推荐对象申报材料(包括 word 版、pdf 版,一人一档)报市商务局商贸处。纸质版材料各县(市)区、开发区留存备查,无需报送。
附件:
1.县区创新徽菜“名厨名菜名店”名额分配表
2.县区人社部门、商务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表
3.合肥创新徽菜“名厨”申报表
4.合肥创新徽菜“名菜”申报表
5.合肥创新徽菜“名店”申报表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商务局
合肥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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