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文件精神,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今年继续开展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围绕“农+旅”两大方向,在本市范围内择优选择,农业主导产业明确,原则上总分不得低于90分(其中:基础分数不得低于80分)。按照县(市)区初审,市级组织第三方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复验,验收标准参照附件2。
二、申报数量
各县(市)推荐示范点2-3个,各区、开发区推荐示范点1-2个,填报合肥市休闲农业示范点申报表(见附件1),备齐相应佐证材料。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主管部门于2023年10月23日前统一行文,将申报表、验收评分表和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报市农产办,电子版打包发送邮箱。
附件:
1.合肥市休闲农业示范点申报表
2.合肥市休闲农业示范点验收评分表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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